人民日报:防范不当执法误伤营商环境

来源:人民日报      更新时间:2024/12/20      浏览: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就得把经营主体的“体感”作为重要的衡量尺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卖了17份“拍黄瓜”,获利34元,被罚5万元……不久前,司法部公布第一批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一家餐饮店超出许可经营项目范围售卖“拍黄瓜”遭遇“小过重罚”的案件。

小小一份“拍黄瓜”,里面有营商环境大文章。卖“拍黄瓜”被处以高额罚款,源于脱离实际的“机械执法”。一段时间以来,除了加强监督力度、及时纠偏纠错,从中央到地方,先后为“拍黄瓜”等简单食品制售行为优化行政许可,既守住了“舌尖上的安全”,又减轻了经营主体的负担。事实证明,破解基层执法难题,关键在于增进执法为民的担当,真正把群众的“关键小事”当成自己的“心头大事”。

一线执法部门与群众打交道最多,其行为对群众利益影响很大。对小摊小贩的“小过重罚”,对工商企业的逐利执法,影响的是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动摇的是对一个地方营商环境的信心。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就得把经营主体的“体感”作为重要的衡量尺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优化营商环境从哪里破题?解决好经营主体的身边事、烦心事,就是很好的切入点。比如,一些地方行政检查“烦企扰民”问题突出,多头执法、重复检查、随意检查时有发生,经营主体不堪其扰。司法部公布的典型案例显示,某企业每年要接受上百次行政检查,部门多、频次高、标准不一,这种“车轮战”让企业疲于应付、负担沉重。民之所盼,就是政之所向。从“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到“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行政执法的一系列重要改革举措,条条都是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把改革抓实、把实事办好,就能充分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改革红利。

防范不当执法误伤营商环境,监督不能有死角和空白。一方面,行政执法到哪里,监督就得跟进到哪里。近年来,各地整治执法不规范、乱作为等问题,取得很大成效。然而,一些地方仍存在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等问题,影响了经营主体的法治获得感。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需要实现监督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有效督促执法者依法履行职责。另一方面,实现行政执法质量的整体提升,不能满足于“就事论事”,而要举一反三、查缺补漏。根源在哪里,同类问题还有没有?以个案纠错带动类案整改,解决行政执法存在的共性问题,方能实现监督一案、治理一片。

行政执法既是观察营商环境的重要窗口,也是反映党风政风的一面镜子。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显温度,最根本的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执法为民落到实处。把经营主体的“法治需求”变为对执法部门的“法治要求”,用情用力消除“温差”“落差”,定能以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提振发展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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