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政务服务拒收现金,背离了为民初衷

来源:荆楚网      更新时间:2024/5/27      浏览:

近日,沈阳陶先生在政务中心想用现金缴纳医疗保险时,却被相关业务人员告知:“无法收取现金,可以使用微信或者支付宝缴费,如果不会,可以让子女代缴。”经过陶先生多次投诉,最终相关部门收取了现金。

此前有媒体报道,政务部门拒收现金并非个例,安徽省六安市、湖南省长沙市多地政务中心均出现了这种情况,有的部门以“不方便找零”“没有保险柜,不方面存收”为由拒收现金,有的则建议找年轻人帮忙。这一现象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政务服务拒收现金是违法行为。我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规定,“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因此,任何部门、任何理由都不能剥夺人们使用现金的权利。

从为民服务的角度来说,政务服务拒收现金背离了为民服务的初心,忽视了特殊群体的权利。政务服务中心的初衷本应是为老百姓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在数字化发展进程中,并非对所有人都很友好,毕竟这个社会还存在对智能设备不太熟练的人群,尤其是老年人群体,所以不能只是简单地“一刀切”,而应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需求,尊重多样的支付手段。

对政务大厅而言,应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理念。一方面,应积极转变思路,从方便群众办事的角度出发开展业务,增设现金服务窗口,并设立提醒标识,为群众提供多样的支付选择,保障不同群体的支付权益。另一方面,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宣传,强化法治观念,让他们认识到现金支付是群众的权利,任何人不可剥夺,如若违反规定,要严肃处理。同时,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他们能够熟练掌握电子支付和现金支付的操作流程,为公众提供优质的服务。

对政府部门而言,要加大管理力度,加强检查频次,持续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对一些拒收现金的主体和单位及时通报,并依法处罚。

对群众而言,应正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并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如果在办理业务、消费过程中发现有拒收现金的情况,应保留相关证据,并积极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反映,或拨打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热线“12363”,依法进行维权。

总之,在推进数字政务的过程中,不能仅仅只追求效率,而忽略了温度。政务服务中心拒收现金的行为没有站稳群众立场,应坚决抵制。越是特殊群体的权益,越要给予高度关注,格外关心,给他们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把以民为本的服务宗旨真正落到实处。

(作者:卢玉洁,中共当阳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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