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简时评|企业被频繁执法说明了什么?

来源:中国信息协会营商环境专委会      更新时间:2024/4/26      浏览:

日前,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被曝“某企业‘一年内被执法检查超200次’”的新闻令人震惊,看完新闻,细思极恐,笔者难以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的今天,竟有如此事件发生。对企业频繁“执法”能演化到这种程度,看来绝非偶然。事件的背后说明了什么呢?

优化营商环境不是喊在口头上,停在纸面上,而是要俯下身子,切实加强“放管服”改革,为市场主体的出生成长加以保护和扶持。在监管上,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多头执法”,给执法检查“瘦身”,尽量为企业“减负”。

芜湖做到了吗?从这件事儿上看,差距很大。

其一,企业从中标到拿到《港口经营许可证》时间太久。深圳特区创立时有句口号:“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这句话已过去40多年,国人都耳熟能详。在芜湖这家企业2021年3月1日中标出租项目,租期为5年。然而,企业2022年11月30日才拿到《港口经营许可证》,其时间长达21个月,这还是在2021年8月25 日,市政府副市长主持召开市企业服务工作联席会议上协调的结果。以租期5年算,时间已耗费1/3,这21个月给企业造成的损失有多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下称《条例》)第十六条要求,国家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便利度。请问:芜湖为企业提供了哪些便利?

其二,是普遍性执法还是针对性执法?《条例》第四十八条明确,建立政企沟通机制,应当充分尊重市场主体意愿,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得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增加市场主体负担。在芜湖事件中,企业“一年内被执法检查超200次”,这样的频繁执法,是芜湖市执法部门对域内企业的普遍执法行为,还是针对这一家企业的执法行为?如果是普遍性的,有悖《条例》精神。如果是针对性执法,是否就要多问几个为什么?

其三,芜湖市政府的态度很玩味。4月16日,在“芜湖市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发布会”上,对于有网友反映繁昌区某企业“一年内被执法检查超200次”的问题,市政府办(营商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芜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第一时间组织专班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市区镇有关单位执法检查记录,2023年,芜湖市直相关单位和繁昌区对该企业开展检查、走访活动共计65次。另外,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安排,开展了安全环保等工作指导25次、宣传走访9次、助企纾困走访5次。这两者相加是104次。先不说数字的真实性,负责人还指出执法检查共发现问题27个,却只字不提执法是否有必要和过度。接着说,下一步,工作专班将对执法检查的合法合规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全面调查,依法依规处理。这种中规中矩的话,让人感觉更像是外交辞令。它让人感觉不到温度,更为事件的后续发展捏了一把汗。

负责人提到的相关部门进企业“助企纾困走访5次”,那听没听到企业陷入困境的呼声?帮企业纾困了吗?为什么企业还要找媒体发声?

其四,事件的真相?据媒体报道证实,有一个姓陈的人找到企业负责人,直接表示让甘先生把码头51%的股权转让给一个叫徐某的人。经了解,徐某在当地也经营了2个码头,而且在当地颇有“影响力”。 陈说,如果业主不转让股权,这个码头肯定干不下去。这种“威胁”在后续的发展中持续加码。

对于这样的存在,以前也都见诸过报端。徐某如此明目张胆要抢夺他人51%的股份,是什么行为?如果按正常的逻辑思考,这是否是恶势力?执法人员都在否认与徐有关,不能让人信服。如果真的与徐无关,执法部门怎么对该项目“情有独钟”;如果真的与徐有关,徐的能量不是一般之大,能操纵国家法律为其抢夺他人财物服务,让人后背发凉。

事件还没有画上句号,人们等待着真相及公平公正的结果。(至简)

大家关注
联系方式

电话:010-67123133

邮箱:cbe2023@163.com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红桥文创园5A号楼

邮编:10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