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认真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各项工作要求,积极探索财政领域的信息体系建设见成效。
一、积极探索建立交易信用体系。财政部门先行先试,制定并执行《新会区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实施暂行办法》,对于项目采用网上竞价的,要求采购人在组织项目验收阶段,将供应商履行合同情况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对供应商进行履约信用评分,信用评分将应用于协议供货竞价采购。通过信息化手段,促使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自律,提升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监控水平。
二、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一方面,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督促政府采购相关主体加大政府采购计划、成交结果、采购合同等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另一方面,按照“数字政府”、“互联网+监管”、行政执法与监督“双公示”等要求,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数据管理,完善违法违规案件和投诉处理结果的信息发布机制,及时按要求公开相关信用信息。
三、贯彻落实联合奖惩制度。对行为不规范、采购过程不公平、违反合同约定等采购失信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全方位提升政府采购活动的公信力和权威性,逐步建立“一处受罚,处处受限”的信用机制。
四、贯彻落实工作月报制度。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月报制度和城市信用报告监测预警工作情况月报制度。及时归集本部门发生的行政许可信息,并通过江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查询红黑名单,每月25日前将查询结果及奖惩情况报送区发改部门;对照新的指标体系,及时、认真做好黑红名单信息、联合奖惩案例及国家黑名单对比等工作,每月25日前将结果报送区发改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