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检察院制定并下发《浙江省检察机关“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围绕涉企法律监督、知识产权保护、涉案企业合规、涉企检察增值化服务等四个方面,细化形成22项工作任务。
《实施方案》提出,要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归集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涉企案件工作数据,建设涉企法律监督“一类事”工作平台,围绕涉企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审判活动监督,涉企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裁判、执行监督,涉企公益诉讼监督等工作,集中进行线索研判、案件办理和成果展示。
其中,针对非法高利放贷、欺行霸市涉黑恶犯罪、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商业贿赂犯罪、违法“查冻扣”司法执法问题等,全省检察机关将实施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打击治理、清廉民企法治护航、保障涉企人身和财产合法权益刑事诉讼监督等8个专项行动,包括强化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立案监督、重点监督涉企刑事“挂案”久拖不决等趋利性司法执法问题、加强监督涉企“小案重罚”“重复处罚”“同案不同罚”“过罚不当”等执法行政违法行为,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助力优化民营企业创业创新创造环境,我省将上线运行“知产检察e站”。该平台将一站式集成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受理移送、监督案件线索受理处置、法律政策推送、法律风险提示等功能。与此同时,我省还将聚焦诉源治理,常态化实施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实现“办理一个案件、解决一类问题、治理一片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