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海南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工作部署,围绕建设“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聚焦“三个便利”,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实现“五个率先”,突出“三个强化”,持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着力打造海南自贸港一流营商环境。
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海南自贸港地方立法权优势,加强改革和立法有效衔接,推动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推行登记确认制,使准入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幅降低;争取市场监管总局首批授权海南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的登记管理权限,提高名称登记效率;首创性推进境外认证机构备案后即可在海南开展出口认证,并实现首单落地;推动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进口使用特医食品、保健食品先行先试,让市场准入更便利。同时,该局在全国率先探索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改革,推动出台《关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取消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等六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管理规定》法规规章,在具有强制性标准的领域取消6项许可,让特许经营更便利。为了让市场主体出清更便利,该局推动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注销条例》,将简易注销公告期压缩至7天,创全国最短纪录;创新提出除名、依职权注销、代位注销等制度。
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聚焦经营主体准入、经营、退出全生命周期,推进“一件事”改革。该局抓好企业开办一件事,实现营业执照和办证量最大的食品经营、药品经营许可证联合办理,一个窗口、一个平台、一套表单、一次签名,即可获得营业执照和许可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行告知承诺拓展至127项。着力抓实企业变更、注销一件事,推行“变更、注销联办”,经营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或注销后,实时推送信息,税务登记、社保登记、公积金登记、印章刻制同步变更,并成功对接税务清税证明接口,个体工商户注销免于提交清税证明。
截至2024年11月底,海南省实有外资企业9658户,同比增长15.72%;投资海南的国家(地区)由2018年的43个增长到174个……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海南省市场监管局采取多项举措服务外资企业落地,助力外资企业量质双提升。该局在全国率先推行港澳非自然人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简化版公证文书,试点将港澳地区非自然人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公证文书由50多页压缩至8页;在全国率先实现部分外资企业全程电子化办理,探索实现港澳台居民、外国人、华侨在线身份认证、电子签名,推动“海南e登记”在境外使用,境外投资者办理外资企业登记业务实现全程电子化;在全国率先减少设立外资企业登记材料、事项和流程,外商投资办理登记时免于提交决议、决定、相关人员任免职文件、股权转让协议、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清算报告等材料;在全国率先实施外国企业直接登记制度,通过地方立法,允许外国企业不设立中国经营主体,直接在海南从事服务贸易经营活动;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外资企业“免申即享”特色服务,选取办件量最大的食品经营许可、药品经营许可、烟草经营许可等9个许可证,实行“证照联办+免申即享”,办理环节由最少5个压减至1个,材料压减超77%。
在推进市场准入退出便利化、鼓励投资兴业的同时,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完善登记领域风险防控机制,推动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持续提升。该局强化源头防控,以地方立法规范集中办公区、一址多照、住所托管登记,配套出台《市场主体住所托管办法》;强化登管衔接,建立经营主体增长动态日常监测制度,不断完善“风险监测+登记环节实质审查”机制,加强联合惩戒,构建市场监管“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闭环;强化智慧防控,开展标准地址库试点工作,持续推进“海南e登记”与相关部门业务系统和海南省标准化地址库对接,提升住所申报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