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印发工作方案,决定围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在河北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
据了解,此次专项监督坚持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人大监督与政府履职相结合、问题导向与结果导向相结合,省市县乡四级人大将从“小切口”入手,深入查找制约河北省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注重正面引导,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推动河北省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信用环境、要素环境改进提升。
在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方面,各级人大将监督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化涉企服务,提升政策告知、行政审批、人才招引等政务服务效能,进一步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推动落实国务院和河北省2025年“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不断优化政务环境。
在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方面,各级人大将监督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专项治理,整治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全省深化招标投标“双盲”评审改革,促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不断优化市场环境。
在规范涉企执法方面,各级人大将监督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情况,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推动全省推广“扫码入企”行政执法制度,推动联合查一次、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无事不扰等柔性执法进一步落实,不断优化法治环境。
在强化信用建设应用方面,各级人大将监督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专项治理,落实国务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要求,健全防范化解拖欠账款长效机制,推动电子保函应用和全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强化信用建设在助力企业融资和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应用,不断优化信用环境。
在提升要素保障水平方面,各级人大专项监督将聚焦各市县主导产业和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推进“共享工厂”模式应用推广,鼓励开发建设“产业大脑”,着力推广产业集群原料集采、产品集销、共享智造等创新模式,助力企业降本增效、产业强链延链、集群做大做强,不断优化要素环境。
据介绍,此次专项监督的具体监督内容采取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与各市县人大常委会自主谋划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记者霍相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