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检察护企”为企业挽损超9000万

来源:长江商报      更新时间:2024/8/14      浏览: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推动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法治化营商环境做支撑。

  8月13日,湖北省检察院通报全省“检察护企”专项工作主要举措及阶段性成效。

  今年以来,湖北检察机关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湖北省委省政府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五大行动”,结合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做实对各类市场主体的依法平等保护,取得阶段性成效。

  其中,办理涉市场主体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491件,为市场主体挽回经济损失9041万元;加强侵害企业利益犯罪的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法律监督,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54.48万元。

检察履职激发市场澎湃活力

  自今年2月起,最高检组织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湖北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以法治力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

  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商业贿赂等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犯罪,全省共起诉3362人,同比上升175.8%。加大对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对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起诉199人,同比上升31.79%。办理利用“空壳公司”实施诈骗等案件95件。

  涉市场主体刑事案件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专项行动。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894件次,同比上升47%。监督办结涉企刑事“挂案”159件。

  “依法能动履职护航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依法惩治危害安全生产刑事犯罪,起诉232人。开展护航安全生产专项监督68次,参与事故调查46次,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1件,制发安全生产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2件。

  助力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妨害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等严重危害金融秩序的犯罪,起诉550人,同比上升32.5%。起诉洗钱犯罪57人。

  加强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起诉285人,同比上升145.7%。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22件。

  涉市场主体财产性判项执行专项法律监督行动。加强对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侵害企业利益犯罪的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法律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24份、检察建议18份,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54.48万元。

  涉市场主体民事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办理涉市场主体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491件,同比上升20.53%,提出监督意见552件,为市场主体挽回经济损失9041万元。

  涉市场主体行政诉讼、非诉执行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专项行动。办理涉市场主体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204件,同比上升92.64%。向法院和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592件,提出检察意见278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20件,为国家、企业分别挽回损失177万元、1152万元。

  涉市场主体公益诉讼监督专项行动。立办涉市场主体公益诉讼案件247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94件,提起诉讼33件,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7件。

  市场主体涉未成年人经营规范化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开展校园周边治理活动,办理相关案件217件。办理涉企案件228件。

优化营商环境护好企业发展信心

  今年以来,湖北省检察院制定“1+N”专项活动措施,检察长担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将重点任务纳入督查督办清单,并主动对接省营商办,将5项创新护企举措纳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

  注重案件办理,以精耕细作保障“高质效”。依法审慎稳妥作出检察决定,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加强提速办理、融合履职、协同履职以及数字赋能。据统计,今年以来,全省市场主体关键从业人员批捕、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审查243件。统一标注、快速流转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9000余件。涉市场主体一审公诉案件审结率同比上升6.27个百分点。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进办案手段迭代升级,办理相关案件457件。

  注重服务保障,以精实举措筑牢“防护网”。深化检企互动,认真落实湖北省“两办”《关于建立民营企业定期沟通及问题协商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赴企业走访问需2531次,对1838件涉市场主体案件公开听证。重点检察涉企社矫对象因工作需要请假赴外地的审批程序,监督司法行政机关对涉企社矫对象外出申请的审批、管理、销假等活动431人。

  对于下步工作重点,湖北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化“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进一步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努力以“小切口”做实“大文章”。进一步健全涉企案件监督线索发现机制,深挖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小过重罚”等问题线索,对涉企重点案件,加强挂牌督办、异地交办。坚持以办案为中心,抓实办案影响、风险研判、案件质量评查、反向审示等工作机制,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市场主体案件。

  此外,深化运用“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络,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问题共同研究破解之策。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类案分析,为党委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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