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例系列——市场监管篇

来源:河南省发改委      更新时间:2023/1/29      浏览:

  【编者按】

  河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明确提出,今后五年要努力实现营商环境迈入全国第一方阵,市场主体更加充满活力。近年来,全省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下同)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改革方向,聚焦补短板强优势,全省营商环境近四年呈现连年提升态势,全省营商环境能级整体跃升。各省辖市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对标全国一流水平,坚持寻求问题最优解,探索出一批市场主体认可、实践证明有效的改革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一些领域实现了由“跟跑”“并跑”向“并跑”“领跑”的转变。

  继2019年河南省首次推出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后,为进一步发挥全省各地各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示范带动效应,形成全省比学赶超、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2022年再次汇编印发了《2021年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汇编》,全面系统梳理了189项具体的改革举措,其目的为促进各地区相互学习借鉴,推动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切实带动省内各市跑出营商环境的“加速度”。


第一百四十二篇:开封市兰考县“1+2+12”模式构建基层综合执法新格局

  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向基层延伸下沉的要求为主线,开封市兰考县主动适应新形式新任务新挑战,创新模式、创新体制机制,先行先试,有序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执法权限下放、执法力量下沉、执法重心下移、执法队伍整合的综合执法新格局。

  构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专项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兰考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兰考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二是创新机构设置,乡镇(街道)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合署办公,形成基层专职专业执法机构,创新“1+2+12”的综合执法模式,做到统一平台领导、统一业务指导、统一落实督导(“1”是“一中心四平台”治理系统;“2”是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2”是县城市管理、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水利、畜牧、商务、卫健委、文广旅游等12个部门)。

  行政执法向乡镇延伸,执法主体各要素下移

  一是下放执法权限,对经济发达镇下放185项社会管理权限,对其他乡镇(街道)下放152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二是下沉执法力量,通过12个涉改县直部门人员下沉和乡镇(街道)人员补充,全县16个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达到719人,有效解决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素质薄弱、执法人员不固定等突出问题。三是下移执法重心,县直执法部门下沉执法人员全部纳入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集中办公、单独管理,并按行业定岗定责,逐步将执法重心下移基层。

  强化素质培训,加强执法统一

  一是强化素质培训,对执法人员进行岗前执法业务培训,印制《法律培训手册》和《执法流程案卷制作手册》等教材,通过以案说法、专家授课等形式,有效提升执法人员的履职能力。二是加强执法统一,对执法办公场所建设标准、执法程序、执法服装、执法装备、执法标识、执法证件等实现“六统一”。

  自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兰考县执法队伍在市场监管、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等工作中发挥关键作用,有效解决了多头执法、多层执法、执法扰民等困扰群众和企业的突出问题,行业部门案件发生率较改革前下降了30%以上,综合执法评议群众满意度提升至91.3%。


第一百四十三篇:南阳市新野县首违不罚助力柔性执法

  南阳市新野县市场监管局全面推进柔性执法,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推动监管理念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监管方式从刚性监管为主向刚柔相济、相辅相成、有机结合转变,监管节点从事后监管向事前指导转变。

  柔性执法有“尺度”

  新野县研究制定并印发《新野县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实行柔性执法暂行办法(试行)》(新市监〔2021〕69号)、“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规定3种不予立案情形、6种不予行政处罚情形、6种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情形。厘清各类违法情形的界限,明确柔性执法运用条件,把握执法尺度,强化精准执法。

  柔性执法有“温度”

  一方面,新野县采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措施,严格按照“首违不罚”清单,除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等领域外,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领域和一般经营行为,积极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对轻微违法行为推行只纠不罚,全面推行行政告知、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建议、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纠错、行政调解、行政回访等柔性措施,鼓励和引导违法行为当事人改正轻微违法行为,规范引导企业树立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守约观念,让市场主体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另一方面,新野县在执法过程中推行“六先一后”,即敬礼在先、尊称在先、亮证在先、指出违法事实在先、说服教育在先、讲清处罚依据在先、处罚决定在后,推行柔性执法、人性执法,实现严格执法与文明管理的双赢。

  2021年,新野县共组织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5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817条,采取首违不罚现场责令改正723条,对39件投诉举报不予立案,对17家企业免罚47万元。


第一百四十四篇:驻马店市泌阳县建立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协作机制

  为打破区域壁垒、突破行政区划,创新监管方式,充分释放协作监管执法效能,驻马店市泌阳县与南阳市唐河县建立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协作机制,做到协作机制程序化、信息资源共享化、优势互补常态化,为全面推动两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建立深化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协作联络员制度

  由两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负责两县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协作机制的工作对接。

  建立线索移送机制

  加强对跨部门、跨区域案件线索的移送。对通过监管执法或投诉举报等途径发现的案件线索,如涉及的相关主体或行为系对方相关部门管辖的,应当及时移送,同时主动配合做好涉案物品及相关材料的交接。

  建立执法协助机制

  跨部门、跨区域调查有关案件时,可事先通报对方同级部门,同级部门应当给予协助、配合和支持。因查办案件需要,请求相关部门协助调查取证时,应使用《协助调查函》等文书形式联系。

  建立执法联动机制

  以社会普遍关注、媒体重点聚焦、群众反应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行为作为监管重点,适时组织开展跨区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行动,两县可互派执法人员联合开展执法行动。

  建立执法互认机制

  两县在办理行政执法案件时,依职权调查收集的各类证据材料,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关于证据规定的,原则上可互相认可,可互相援用,必要时可实地核查证实。对涉及重大违法行为做好充分沟通,统一行动,在适用法律、认定标准和处罚尺度上加强沟通和协调。

  建立信息通报机制

  两县各部门可通过正式文件、电子邮件、网络通讯等多种方式,及时相互通报有关执法办案信息,将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例进行交流,定期发布典型案例,达到以案释法的社会效果。

  建立协作会议机制

  每年至少举办一次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协作会议,两县轮流承办。会议重点围绕执法联动响应协作的开展情况,深入交流经验、研究讨论案件、部署下步工作。

  协同推动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共同推进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落实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共同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执法巡查和联合执法,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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