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下放市级审批事项的通知
自住建发〔2022〕105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审批事项下放清单的通知》(自府办发〔2022〕60号)要求,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现将市级审批事项下放到各区、县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放内容
本次共下放市级审批事项共11项,具体下放方式和范围详见附件。
二、责任分工
下放后的审批事项,由承接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和后续日常监管,并承担对应的行政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办理情况进行全过程业务指导和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承接部门要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与我局对口责任科室(单位)工作对接,制定承接方案,配齐配强技术力量,确保承接工作及时、到位。同时,应加强对下放事项的日常监管。
(二)我局对口责任科室(单位)要全力配合承接部门做好下放事项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等工作,确保“下得去、接得住、干得好”。同时,要定期对下放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督查。
(三)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2022年11月23日起,新开工项目的下放事项,由承接部门进行办理;之前已开工和已办理相关建设手续的项目,由我局继续负责后续手续办理。
附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级审批事项下放清单
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