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例系列—— 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篇

来源:河南省发改委      编辑:河南省发改委      更新时间:2022/10/28      浏览:

  【编者按】

  河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明确提出,今后五年要努力实现营商环境迈入全国第一方阵,市场主体更加充满活力。近年来,全省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下同)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改革方向,聚焦补短板强优势,全省营商环境近四年呈现连年提升态势,全省营商环境能级整体跃升。各省辖市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对标全国一流水平,坚持寻求问题最优解,探索出一批市场主体认可、实践证明有效的改革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一些领域实现了由“跟跑”“并跑”向“并跑”“领跑”的转变。

  继2019年河南省首次推出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后,为进一步发挥全省各地各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示范带动效应,形成全省比学赶超、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今年再次汇编印发了《2021年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汇编》,全面系统梳理了189项具体的改革举措,其目的为促进各地区相互学习借鉴,推动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切实带动省内各市跑出营商环境的“加速度”。


第七十三篇:郑州市探索发行知识产权信托产品

  中国郑州(中部)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是郑州市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重点项目之一,获得中央奖补资金4500万元。中心自2019年12月成立以来,围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精准施策、协同联动,推进各项工作高效开展。

  政府信用背书

  创意园区利用政府信用背书,创新性制定了以“信用+资产+营收能力”为核心指标的授信条件,突出个人信用的关键作用,降低了融资门槛,解决了银行不愿意降低融资风控门槛难题,同时,也解决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缺少政府担保平台的条件下难以破局的难题。

  精准评估价值

  创意园区TISC对有意向参与贷款企业知识产权逐一进行了检索分析,对企业专利、商标、软著的稳定性、创新性、保护力度、经济价值进行了详细评估。三是改变扶持模式。信托产品的发行改变了传统政策资金一次性补助的扶持模式,将一次性奖补的资金变为可循环使用的融资资金池,由“无偿给钱”改为“有偿融资”,改变了政府不断“输血”的单一局面。


第七十四篇:平顶山市打造“产学研”创新新高地

  平顶山市推动建立“高校院所+技术平台+产业基地”的创新链条,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工程,建设炼焦煤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该经验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广“十三五”时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典型经验做法的通知》(发改振兴〔2021〕1454号)中,被推广全国学习。

  培育创新主体,增添发展活力

  出台了《平顶山市创新型企业培育实施方案(2021-2023年)》,建立了“微成长、小升高、高变强”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工程,启动科技创新活动大调查,对全市上万家企业的研发管理体系要素进行标定,并逐一“画像”,市县联动开展分类指导、梯次培育,建立动态化培育后备库,“一企一策”指导帮助企业补齐创新发展短板,推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创新主体量质齐升。2021年,平顶山市共培育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484家,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69家,同比分别增长69%、38%,增速位居全省前列,实现五年总量翻两番;培育创新领军型企业26家,其中平高集团、巨龙生物成为创新龙头企业,神州重工被评为省瞪羚企业。

  紧扣产业链条,集聚创新资源

  平顶山市谋篇布局,加快筹建“鹰城智慧岛”,谋划建设20平方公里的科创新城,打造集科技创新、双创孵化、金融赋能、人才引领于一体的创新生态样板。平顶山市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实现新突破,产业技术创新体系重构迈出标志性一步。截至2021年底,平顶山市拥有省级以上高层次创新平台载体237家、市级创新平台431家,创新平台数量达到668家,实现主导优势产业骨干企业市级以上研发平台全覆盖。

  加强开放合作,补齐短板弱项

  平顶山市全面加强与省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不断创新模式、探索路径,有力推动了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和培育,弥补了缺乏高层次创新人才的短板,有效提升了骨干企业的创新发展能力,催生转型发展新动能。2021年,平顶山市与中南大学和河南师范大学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与中科院理化所、湖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东华大学、中国矿大、郑州大学等国内一流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稳步推进。清华大学-平高集团电气技术研究所、平煤神马集团上海联合研发中心研发工作进展顺利。

  优化创新生态,再造体制机制和观念

  2021年出台了《平顶山市创新人才价值实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等科技政策,完善了“1+N”科技政策体系;组织了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河南赛区平顶山分赛区赛事,举办了第二十一届科技活动周活动,开展了2021年最美科技工作者评选活动,营造了鼓励创新、勇于创新、包容创新的浓厚氛围。全市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完善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实施重点项目攻关揭榜挂帅等制度。


第七十五篇:许昌市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合力

  2021年以来,许昌市紧紧围绕新时代发展的新定位、新要求,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全链条精准发力,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成效。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持续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加速显现,知识产权服务水平明显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得到全面加强,进一步激发了创新活力,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了有力支撑。

  政策引导“保驾护航”

  许昌市不断强化顶层设计和政策引导,为知识产权擘画出清晰的发展路径。许昌市出台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将实施知识产权有关工作写入《许昌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成立了27个部门共同参与的许昌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形成政府主导、权责清晰、高效协同的长效工作机制。多部门联合制订《许昌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方案》,指导各地广泛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推动全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取得新成效。

  提升服务排忧解难

  许昌市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世界知识产权日、培训会、座谈会及企业调研等,提高知识产权宣传的广泛性和针对性;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多次举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培训会、知识产权强企辅导培训会等多样化的培训服务,有针对性地解决企业难题;开展“万人助企”活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反馈,积极解决,齐心助力企业发展。

  司法引领保障力度

  全面推行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审判程序协调对接机制和交叉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究,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严厉打击知假售假商标侵权行为和“傍名牌、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净化商业环境,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开启“无书记员庭审记录+3”新模式。积极推行“无书记员庭审记录+3”新模式(“3”指的是“异步质证”机制、当庭宣判和诉调对接),健全“异步质证”机制,提升当庭宣判率,快速高效办理知识产权批量案件,实现繁简分流、简案快审、难案精审。


第七十六篇:漯河市推进知识产权快速调解纠纷

  漯河市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搭建跨部门协作快速保护格局。创新推出“九项”快速保护机制。

  探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

  联合市法院印发《关于建立知识产权民事纠纷诉源治理领域协作联动机制的意见》,规范诉调对接工作。

  探索建立仲调对接机制

  联合市仲裁委印发《关于建立知识产权民事纠纷仲调对接机制的意见》,探索知识产权仲裁与调解对接工作。

  建立行刑对接工作机制

  联合市公安局印发《关于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联动衔接工作机制的通知》,实现行刑执法有效衔接。

  探索建立进出口领域快速保护机制

  联合漯河海关印发《关于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机制的通知》,快速处理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纠纷。

  探索建立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快速处理机制

  联合市商务局印发《漯河市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波阿虎工作若干意见(试行)》,规范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探索建立民间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制

  联合市司法局、市法院出台《关于健全完善漯河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的通知》和《漯河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员工作制度》,成立漯河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探索组织开展民间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

  建立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

  参加晋冀鲁豫17市、淮河流域29市和豫南5地市知识产权执法区域协作,开展跨区域知识产权协作执法。

  建立会展知识产权快速保护机制

  印发《漯河市展会知识产权快速保护机制》,快速处理会展知识产权纠纷。

  建立九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协调机制

  市场监管局、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宣传部、司法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局、漯河海关九部门签订《漯河市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共享、协作执法、案件指导等协调机制。


第七十七篇:南阳市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诉调对接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积极探索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建立-促进“知识产权诉调对接”模式。“双向联动”促进委托调解。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对内,协调区司法分局实现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实体化运行,每天轮班2名调解员常驻开展工作,积极促成纠纷调解;对外,在高新区中关村科技园设立知识产权诉调对接办公室,引导辖区高科技企业重视自身知识产权保护,引导辖区被告企业收集有利证据积极应诉。

  完善诉调对接制度建设

  南阳高新区法院、区司法分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诉前调解工作的意见》,利用在线调解平台,加强与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的沟通衔接。“三级联调”促进诉中调解。出台《各审判团队办案类型专业化调整方案》,探索知识产权案由团队专业化办理,提升人案匹配熟练度,推进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专业化、规范化、高效化。注重案结事了,建立书记员、团队长、主管领导“三级联调”调解模式,动员多层次力量参与诉讼调解,避免案件久拖不决,节约司法资源。

  司法宣传促进精准普法

  实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审判模式,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对损害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敲响警钟、形成震慑。出台《关于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引导企业提升自身竞争力。

  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发挥司法裁判导向作用

  常态化走访骨干企业,对企业涉诉问题提出司法建议,降低企业发生知识产权纠纷风险。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发挥调解机制优势

  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仲裁调解协同发展,赋强公证功能定位,理顺介入机制,完善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推进多元解纷对接。搭建线上线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和畅通诉讼与调解、仲裁、行政裁决之间的对接机制,对适宜调解、仲裁、行政裁决的知识产权纠纷进行引导分流。

  加强政策宣传解读

  充分利用媒体平台,清晰呈现多元解决机制的救济措施、机构设置、流程规定、热线电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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