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选择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等6个城市作为首批试点城市,这是本市全面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高地的重大机遇。为落实国家改革任务,市政府制定并印发了《北京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与2021年12月印发的《北京市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共同形成了北京“创新+活力”的新一轮改革强势。
一、主要特点
《方案》坚持点面结合推动营商环境整体提升,持续保持本市在全国改革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实现企业获得感的明显提升,突出体现在“4个坚持”:
一是坚持全面顶格落实国家改革任务。《方案》逐项对照国家改革任务,共提出落实国家要求和本市原创改革举措115项,集中攻坚、深入推进,2022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所有改革任务,以最短时间、最大力度保障国家任务在北京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二是坚持率先改革探索、突出北京特色。本市将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作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重要抓手,发挥创新试点示范引领作用,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数字经济、知识产权、投资贸易、监管执法、数字政务、市场主体退出等十大领域形成新突破,推出一批引领性强、含金量高、突破性大、惠及面广的改革举措,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打造以创新试点带动全市营商环境改革的新引擎,继续保持北京在全国营商环境改革中的排头兵地位。
三是坚持以管促放、寓管于服。《方案》一体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共精简审批环节33个、精简申报材料29份、新建和提升系统18个,大幅提升企业办事创业便利度。为在大力度简化事前审批的同时,牢牢守住风险底线,针对前端放开的改革事项,提出事中事后监管及配套措施57项,维护好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四是坚持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创新改革落实机制,强化点面结合,切实保障政策落地见效。一方面强化市级统筹、高位调度、分领域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做到一任务一方案,完成一项、评估一项,让企业群众切实享受到改革红利。另一方面选取基础较好的区作为创新示范区,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先行落地、强化集成改革、形成整体效应、树立改革标杆,以重点区域率先改革带动营商环境整体提升。
二、主要任务
《方案》坚持政策突破和系统集成并重,强化制度创新和技术赋能,以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产业升级为目标,以点带面推动十大领域创新突破,主要改革措施如下:
(一)打造更加透明高效的市场准入机制。进一步聚焦证照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大幅提升准入准营便利度。如,大幅提升连锁企业开办的便利化程度,在超市(便利店)、医疗器械批发企业等领域推进“一证多址”改革,企业在新设经营项目相同的分支机构时,承诺符合相关经营要求后,可以不再办理相同的行政许可,在经营许可证上加载新设分支机构经营地址即可开展经营。再如,探索企业注册信息智能核验,在海淀区试点建设标准化住所数据库,在企业进行住所登记时帮助企业匹配生成标准化住所地址,并对地址是否符合住所负面清单实现自动校验,企业承诺住所真实合法,不再需要提交住所产权证明材料即可办理营业执照和变更登记。
(二)全力破除公共资源交易隐性壁垒。着力提高招投标、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公平性,清除各类不合理限制条件。如,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在房建、市政、交通、水务、园林、勘察设计等全部领域实现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公示、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全流程“一网通办”,以公开促公平公正。再如,提升企业跨区域、跨行业参与招投标便利度,深化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兼容互认,推动实现企业在6个试点城市及本市参与各领域招投标时,仅用一套CA证书即可认证登录。
(三)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流程重构和优化为着力点,大力推进审批事项分阶段整合和分类别简化。如,大力精简社会投资项目评估评价环节,深化“用地清单制”改革,在已对地质灾害、压覆矿产、考古调查勘探、地下管线等评估和普查事项实行供地前办理基础上,进一步将震评、水评、交评等结果纳入土地招拍挂文件,不再要求企业拿地后重复办理评估。再如,积极推进建筑师负责制,充分发挥建筑师主导作用,鼓励其在中小规模民用建筑和低风险工业建筑中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提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四)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数字化水平。大力推动信息共享集成,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深度。如,推行“以图查房”,实现不动产相关信息的可视化查询,任何人经身份验证后可在电子地图上依法查询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限制状况、地籍图等信息,为企业创业和扩大生产查找房源提供安全、便捷的渠道。再如,全面实行不动产登记信息在线核验,推动全国户籍人口、法律文书、律师身份等全部不动产登记涉及信息共享,进一步减少申请人办事材料和跑动次数,提高不动产产权信息查询和办理登记便利度。
(五)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构建数字经济规则体系,推动数据交易和安全有序流动,促进形成开放领先的数字产业生态。如,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推动出台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制定数据交易、数据交易主体多级认证、数据分级保护、数据跨境交易等规则,形成系统完整的数据交易制度体系;在重点区域开展数据确权探索,实现对数据主权的可控可管,在数据流通和数据安全等方面形成开放环境下的新型监管体系,为北京打造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提供有力支撑。再如,以数据开放赋能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制定年度公共数据开放清单和计划,依托北京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安全有序开放企业登记、卫生、气象、金融、交通等公共数据。
(六)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融资和交易机制,促进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如,建立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机制,在北京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推行跨区域知识产权交易信息联合发布,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挂牌、交易、评估等服务。再如,强化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完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RCEP成员国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推进京津冀海外维权服务资源共享。
(七)持续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从通关管理制度、纠纷解决机制、运输组织方式等3方面推动创新,打造开放、透明、高效的投资贸易环境。如,创新快速通关模式,扩大京津冀“监管产装、抵港直装”试点范围,便利北京出口企业在津冀港口快速通关。再如,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打造平谷-马坊公海铁多式联运综合物流枢纽,建立完善公路、铁路、航空、邮政等领域货运信息系统平台,着力打通信息壁垒,实现运力信息可查、货物全程实时追踪,进一步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
(八)构建事前事中事后一体化监管体系。创新监管理念、机制和方式,推进监管全链条全领域精准化、集约化、规范化。如,强化综合监管,在预付式消费、成品油、农产品等领域建立综合监管机制,明确各环节监管部门职责,制定统一的行业监管标准,加强协同监管,避免监管漏洞,解决监管环节多、链条长、监管责任不明确等问题。再如,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在智能网联汽车、人工智能、氢能等新兴领域制定适度超前的管理政策,着力破解传统监管规则不适应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问题,既坚守质量安全底线,又为企业留足发展空间。
(九)加快全球领先的数字政务建设。以数字赋能为牵引,推动政务服务规则重塑、方式变革,实现政务服务跨越升级。如,大幅提升全程网办深度,全面推行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在线身份证在货物报关、银行贷款、项目申报、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各业务领域场景应用,让数据多跑路、群众零跑腿。又如,以“一照通办”为目标最大限度精简材料,在经营许可、纳税、社保、医疗等高频办事领域,实行企业仅凭营业执照即可办理。再如,大力推行惠企政策直达兑现,率先在资金、资质申报领域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行政策精准推送、“免申即享”,着力解决企业政策找不到、看不懂、用不上的问题。
(十)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着力破解市场主体退出难、退出慢等突出问题,促进优胜劣汰和资源优化配置。如,大幅提高破产财产处置效率,建立破产案件财产处置协调机制,破产案件受理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财产解封后,破产管理人对已查封财产进行处置时无需办理解封手续。再如,健全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和破产信息共享机制,通过“信用中国(北京)”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及时反映企业重整信息,允许符合条件的破产企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参与招投标、融资、开具保函等,帮助破产重整企业恢复正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