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促履行 提升营商防失信

来源: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公众号      更新时间:2021/7/13      浏览:

  为强化企业诚信意识和诚信经营水平,进一步优化全区营商环境,提升群众对司法满意度。近日,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利用区社会信用中心举办的区级信用修复培训会,由文登区法院执行局干警从联合奖惩机制及重要惩戒措施、信用修复机制及相关要求等方面作了详细解读,深入浅出地向参会部门和企业说明信用修复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同时向区内部分企业详细介绍失信黑名单企业的信用修复的政策、流程。

  通过培训,企业代表表示,培训会让他们进一步加强对“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认识,对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趋势、联合奖惩以及信用修复机制有一个全面、深入的了解,并得到信用修复方面的专业指导,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此次培训会强化了企业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意识,为多元化解决涉诉纠纷及提升全区营商环境提供了有效保障。

 

  如何进行信用修复?

  具有下列八种情形之一的,经申请并审查,人民法院应当屏蔽或者撤销被执行人失信信息或变更强制执行措施,进行信用修复: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

  (二)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部分履行且能够持续履行的;

  (三)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法定义务达到申请执行人或者人民法院认可的必要比例的;

  (四)被执行人已提供足额财产担保或第三方履约担保的;

  (五)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或者终结执行的;

  (六)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职务变更且其又非公司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

  (七)情况紧急,继续失信惩戒可能给被执行人造成重大损失,经被执行人申请、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八)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屏蔽或者撤销失信惩戒的其他情况。

  信用修复后三个月内或者执行和解履行期间,申请执行人申请重新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信用修复申请递交方法为以下两种:一是向承办案件的执行法官提交书面申请;二是通过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威海执行,提交电子申请。

(来源: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实施办法》)


供稿:执行局

 

大家关注
联系方式

电话:010-67123133

邮箱:cbe2023@163.com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红桥文创园5A号楼

邮编:10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