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民营经济促进法)将正式施行。这部法律共9章78条,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其制定出台在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备受社会关注。
5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关情况。发布会上,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介绍,民营经济促进法创下了很多个“第一次”,如第一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第一次在法律中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这充分彰显了党中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进一步向社会表明了发展民营经济是党和国家一以贯之并将长期坚持的方针政策。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同时,受外部环境、政策落实不到位等内外多重因素交织影响,民营经济在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获取投融资支持和服务保障以及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也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消除民企顾虑,回应民企关切,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实施将为民营经济提供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激励广大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敢于闯、大胆干。
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规定,国家坚持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的原则,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组织与其他各类经济组织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市场机会和发展权利。
如对民营企业非常关注的市场准入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郑备在发布会上介绍,正在加快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已经在核电、铁路等领域推出一批重大项目,目前有的核电项目民间资本参股比例已经达到20%,工业设备更新、回收循环利用领域支持民营企业的资金占比超过80%。
纵览民营经济促进法,“平等”“公平”“同等”都是高频词,平等原则贯穿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比如,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方面,法律规定,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保障“非禁即入”。比如,平等使用生产要素方面,法律规定,国家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数据、土地等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做到“一视同仁”。比如,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方面,法律规定,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强调“不得侵犯”。
此外,条文中有2处使用了“禁止”一词。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在发布会上表示,对各方面反映一致,都认为实践中较为突出,需要下大力气解决的一类重大问题,如违规异地执法、利用行政或者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等问题,法律明确作出禁止性规定,申明法律的原则和底线,增强刚性约束。这些规定的实施,将在定分止争、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从政策支持到法治护航,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确立了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以法治的稳定性增强发展的确定性,让民营企业吃下一颗“定心丸”。放心干,大胆闯,民营经济发展站上一个新起点。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要让这部承载社会期待和民企关切的法律真正落到实处、发挥作用,还需各级政府、司法机关和社会各界协同联动、形成合力,不断完善配套机制和细则,通过法治督察、企业反馈等机制强化监督,畅通企业维权渠道,推动法律转化为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的澎湃动力。
更加公平、更具活力,更为安心、更有信心,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评论员 徐坤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