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容错纠错落地实践 激发营商环境新活力——河北邱县纪委监委出台改革创新风险备案实施细则

来源:邱县纪委监委      更新时间:2024/8/8      浏览: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需要不断去改革创新、去突破,在改革创新的过程中难免遇到体制机制问题,为破解容错机制操作难、可行性差的难题,河北省邯郸市邱县坚持问题导向,出台《邱县改革创新风险备案实施细则(试行)》,通过采取事前预防、事中备案、事后督查的形式,突破体制机制、常规惯例,消除广大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中不敢为、怕追责的思想顾虑,激发党员干部奋进担当的内生动力,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注入了新活力。

一、从“理论指导”到“实践落实”的尝试

通过广泛学习外地先进经验、查询大量相关资料,3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广泛征求全县各部门意见建议,提交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议,最终形成《邱县改革创新风险备案实施细则(试行)》,分为“风险备案主体、风险备案程序、风险备案原则、风险备案督查评估、风险备案工作体系”五部分,使容错纠错机制“由虚走实”,落地见效。

二、从“事后容错”到“事前预防”的延伸

职能部门在改革创新过程中如遇发展所需、企业所盼、民心所向但需突破体制机制、常规惯例等探索实践改革事项,可依据该细则向县纪委监委进行报备,相比事后容错的滞后性,风险备案实现了事前预防的延伸。2024年2月6日以来,出台后共接收5个部门提交的8个拟备案事项,其中3个通过初步审核。

三、从“执纪问责”到“担当负责”的转换

该细则印发以来,县纪委监委部门真正将“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落到实处,备案前由监督检查室或派驻纪检组列席备案单位党委(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备案中由纪委党风室牵头受理、初审备案资料,并由县纪委常委会进行集体决策、审核把关,进行备案事项认定。为防止备案过程中产生偏差和漏洞,把改革风险备案事项纳入县纪委重点监督内容。通过强化前端风险防控、中端备案审核、末端督查评估,建立了从容错纠错到长效防错的闭环管理机制。 

四、从“畏手畏脚”到“闯海逐浪”的改观

风险备案机制为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创新尝试提供了制度保障,自实施以来,干部在工作中减少了顾虑,能够更加专注于任务落实、问题解决以及工作质效的提升。如县行政审批局在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过程中,以选址意见来代替传统的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不仅简化了审批流程,提高了审批效率,而且有效解决了地块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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