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上午,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在长沙召开。湖南省委书记沈晓明强调,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坚持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努力把营商环境打造成高质量发展的亮丽名片和造福子孙后代的“金饭碗”,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持续注入强大动力。要深化对营商环境建设的规律性认识,要突出统筹推进形成工作合力,抓实问题整改、考核评价、协同推进和宣传引导,推动湖南省营商环境实现新跃升,努力打造具有湖南特色的一流营商环境。湖南省司法厅5月6日将《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本文从生产力视角谈营商环境的认识,但与征求意见无关。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性与不可替代性,实际上成为了一种内涵与功能独特的“营商环境生产力”,成为新时代新质生产力的组成部分。
一
从新质生产力看营商环境生产力
最近,新质生产力的“火爆”程度是超乎想象的,由此引起了人们对“生产力”这个以前的人们非常熟悉,现在的人们稍显陌生的概念的关注。总的来说,“新质生产力是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以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为基本内涵,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的当代先进生产力”。这段话中包括的思想内涵是极其丰富的,其中的“突破”“配置”“转型升级”“组合”“全要素”等,无一不是“合作”的表达方式,没有任何一点是仅仅依靠“独立的个体”能够实现的。也就是说,新质生产力首先是且必须是一种“合作环境”的生产力,其中的“创新”“质优”“先进”等概念,都是隐含着“合作”这一“环境前提”的。那么是否可以说,新质生产力也是一种“新环境生产力”?这里的肯定性回答是显而易见的,因为新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以人工智能为标尺和标志,使原来意义上的生产力系统与生产关系系统的组成要素与要素关系都发生了极其深刻的变化,形成了一种全新的“环境关系”。这是我们所处的“新时代”的历史方位的“新坐标”。因此,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角度讲,营商环境的发展方向与根本任务,就是怎样更好地适应、保护和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使新质生产力更好地支撑高质量发展。
大家知道,生产力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一个很基础的概念,生产力理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地位也是最基础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力是一切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等等思想,都是极其深刻和影响广泛的。一般而言,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发展中形成的创造财富、彰显和标度人类在大自然面前的自由度与独立性的能力。这种能力有一个前提,即人类个体之间的合作,由此有的人认为生产力就是或者只能是“社会生产力”,而合作是创造超越个体的更大力量的必由之路。这说明,超越个体的更为强大的力量的形成与表现,都有一个“环境”问题。这里所讲的“环境”,与人们讲的与仅仅作为具体的“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物流、数据、环境、能源等各类生产要素”中的“环境”不一样,而是指生产力发展中(主要是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无时无刻不在方方面面影响着生产力发展,任何发展生产力的经营活动,客观上都必须在这个“环境”中进行。而且,这种关系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环境”会变得越来越复杂和越来越重要,因此,不断“内化”到生产力系统之中,逐渐成为生产力系统中一个形态与功能独特的“生产要素”。
二
由营商环境生产力催生营商环境竞争力
在现实生活中,营商环境是一个通俗易懂的日常用语。对于“营商”而言,主要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主体,可这个主体的具体形态与活动方式都会发生快速变化。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决定了生产经营活动主体本身也必然发生相应的革命与变革。营商环境就是围绕生产经营流动主体而构建起来的一整套结构与关系,它们一方面,通过构成生产关系的要素而影响生产力,另一方面,直接融入生产力体系之中而影响生产力构成与发展能力。营商环境的变化导致“营商”的变化,“营商”的变化必然引起“营商环境”的变化,相互影响,互为因果。
由此可见,营商环境不是“对过去的概括”,而是“对未来的预判”,从而影响的是未来。如何把握和体现未来发展趋势发展需要,决定了营商环境建设与优化的科学性、影响力和成效性,营商环境建设与优化的行为与结果,要从后来的实践好坏优劣来评价定论。
因此,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要营造更加适应新时代“营商”发展需要,与时俱进地深入了解和精准把握“营商”各个方面的变化,将“营商”的地位定位好、制度规范好、潜力激发好、权益保护好、关系协调好、预期稳定好、生活保障好,等等。生产力要素的优化组合既是生产力系统的事情,也是生产关系和全社会的共同问题。在营商环境中,特别需要公开公正和表里如一,让生产经营者重信用、稳预期。要特别注意防范不利因素的出现与影响,避免干扰、破坏营商环境。
正是因为营商环境对生产力发展或经济发展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影响,各地都想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来产生独特的正向激励,对生产经营主体产生独特而强大的吸引力,增强预期的乐观性与稳定性,让更多先进的、稀缺的生产要素流入和汇聚进来,形成一种营商环境创造的“虹吸效应”。这就是营商环境竞争力。这和科技创造等方面的竞争力不同,属于软竞争力。
培养和强化营商环境竞争力,要特别重视时代发展与现实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具有很强时代性的社会概念。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的时代,构成营商环境的复杂性和变化度,对于营商环境的建设与优化造成了重大挑战。对于这些因素及其变化的把握,对营商环境优劣具有重要影响。在现实社会中,市场化与开放化的发展导致了竞争关系的扩展与深化,甚至“匪夷所思”。现在,“打败你的不是对手,颠覆你的不是同行”“打败你的,还有可能是跨界”等观点,越来越引起人们的认同,就像打败银行的,可能不是别家银行,而是支付宝和微信。这些现象,越来越成为现实和趋势。这也导致了在营商环境建设与优化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因素导致的某些风险,或者说,在营商环境优化中,如何建立一种不确定性因素导致风险的观测机制与方法,也是一项重要工作。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的时代,这一点尤其重要。
三
在发展方向和总体任务上,要为发展新质生产力而创新和优化营商环境
如果说,工业文明对农业文明的改变是广泛彻底深刻的,那么,现在的科技革命属于智慧文明,对人类社会的改变会更加深刻深远。因此,营商环境竞争力,必须具有科技创新催生力,以科技创新推进产业创新的催生力。由于营商环境本身的独特性与重要性,也应当将其纳入新质生产力系统之中,或者要发挥营商环境的新质生产力的促进作用。在“以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为基本内涵,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的新质生产力体系中,营商环境既属于“以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的重要影响因素,也属于“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的影响因素。而这个“双升”(提升与跃升),就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目标。
在这次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影响下,一是要特别重视创新的重要影响,增强营商环境的创新促进力量。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必须加强科技创新特别是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使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竞相涌现,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营商环境建设与优化,创新促进与保障能力建设与强化,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和影响,如果忽视这一点,营商环境就缺少了核心与灵魂。二是要推进科技创新成果的产业化转化,增强营商环境的创新产业转化力量。要及时将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到具体产业和产业链上,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要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布局产业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保证产业体系自主可控、安全可靠。要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和农业强国等战略任务,科学布局科技创新、产业创新。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显而易见,这是推进以创新为核心的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系统部署,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内容。科技创新成果如果不能通过顺畅渠道,及时有效地实现产业转化和产品转化,就不能形成具体价值。所有这些,都离不开营商环境的配合、保护与促进。
众所周知,现在的经济活动中对于各种“链”的重视日益突出,如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价值链、人才链等等,这种“链化”现象的出现与发展,是生产要素配置与生产方式的广泛深刻变革,是增强科技创新实现产业转化的载体力量与促进机制。对于营商环境建设与优化来说,这些都是极其重要而新颖的工作,且极富挑战性。可再有挑战性也得迎难而上,制定有远见的和可行性的对策。
营商环境要有利于展现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战略、未来产业的整体容纳与体系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就是要增强这样的容纳性与协调性,而不是只容纳“现代化产业”。经济体系产业体系十分完整的优势就是一种“体系化优势”,没有传统产业基础性与持续性作用是不行的,特别是对于我国这样的大国来说(甚至对于一个省也说,也是需要考虑和重视的),各类产业的共同发展、协同发展才是产业体系的现代化,能够促进传统产业的持续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的产业体系,才是健康科学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才能实现高质量发展。当然,如果缺乏未来产业的谋划,产业体系的现代化必定缺乏前途,营商环境发挥稳预期作用,就是要有利于产业发展的超前布局。
四
营商环境的“三化”建设要以市场化为前提与目标
如何打造营商环境竞争力?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方向。且这“三化”是存在某种特定的秩序关系的,且不能脱离任何一化而单独谈另一化,“三化”应兼顾与协同。概括地说,市场化是前提,营商环境首先是对市场活动、市场行为、市场关系的一种总称,因此,营商环境建设与优化必须符合市场的本质、遵循市场的规律,将构成市场的要素和与市场相关的要素统统纳入“营商环境”体系之中,更好促进要素广泛自由流动和优化高效组合。这些因素,显然是经济活动本身直接关系的因素之外的因素,比如文化习俗等,都是影响广泛深刻的因素,这些内容与关系,我们在现实生活中都能普遍而真切地观察到和感受到。因此,各地的营商环境建设与优化,必定要将能够体现自身比较优势的因素纳入进来,并加以强化和放大,在竞争中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如果我们对于市场化的分析把握不科学、不深刻、不全面、不符合实际、不符合时代发展特点与趋势,那么,后面的“法治化、国际化”都可能出现偏离实际、偏离趋势,甚至各自为政、各行其是,从而隔靴搔痒的现象。
对于法治化,是针对市场化进程中的法治化。如果没有对市场化进行深入研究与全面把握,营商环境的法治化建设就可能偏离主题与方向。也就是说,营商环境建设与优化,需要有多领域的主体参与。因为越是专业化往往越是导致对其他同样重要领域的关注度与解剖力不足。法治化,就是要促使各类市场主体之间形成自由平等、公正透明的关系,实现各方面的权责利险之间的平衡,降低制度成本,将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职能定位与作用方式明确好规范好,严禁严惩各种违反法律法规、道德信用、公序良俗等行为,从而明趋势、稳预期。在今天这样的时代,特别要重视运用各种先进科技手段,加强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提高法治化的公正性与透明度,让阳光下的法治成为营商环境市场化的保障机制和稳定机制。
对于国际化,既要理解和把握真正意义上的国际化,也要从开放化的角度理解把握,将对外省和外国的开放都纳入这个任务要求之中。比如省际之间的开放合作,欢迎湘商回家乡创新或以各种方式支持家乡发展等,就是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任务。
五
营商环境建设与优化必须高度重视发掘发挥文化因素影响力
营商,并不只是“做生意”“赚钱”,我们要从人生与事业的角度做全方位的思考,让“营商”只是其中一部分,或者,通过“营商”而得到人生各项事业的协同与美满。
对于湖南来说,独特的文化因素是非常丰富与厚重的。湖南的发展要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文化因素的影响,并依靠独特的文化优势来创造和激发湖南发展的竞争力,凝聚和展现湖南的发展特色。随着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发展阶段越高,文化的重要性越凸显,湖南有悠久的历史文化,厚重的革命文化,活跃的现代文化,这也是湖南营商环境的独特的优势所在。
湖湘文化的精髓包括“心忧天下,敢为人先”等,是敢于突破、敢于创新,不怕任何艰难险阻的大无畏精神,这样的精神是任何时候都不能改变、不能抛弃的。在推进新质生产力发展进程中,要特别重视和促进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将这些意识和能力融入到营商环境之中,对于各类经营主体必将产生深刻的吸引力与影响力。对于那些在竞争环境中的创业者来说,对于那些经受风险考验的企业家来说,对于那些期望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奉献的奋斗者来说,湖南是热土和乐土。
综上,将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与优化作为一种独特的生产力,并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相结合,既有利于新质生产力发展获得“环境空间”的“环境保障”,也有利于营商环境的建设与优化,并将促进二者的协同互动、良性循环。
(刘解龙,长沙理工大学教授、湖南省人大财经工作咨询专家、湖南省绿色经济研究基地首席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