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共数据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来源:贵阳日报      更新时间:2024/5/6      浏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继续深化改革,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优化营商环境”,“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营商环境优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致力于改善由土地、道路、水、电等各种要素与基础设施构成的“硬环境”,又要同步优化由政策、法律、规则等构成的“软环境”。数字化的深入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生产方式和治理模式,市场运转和商业运行随之发生深刻转变,优化营商环境的思维与路径亟须创新变革。公共数据作为关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数据要素,不仅包括政务数据,而且涵盖市场主体在商业活动中产生的与社会公共利益相关的数据,其开放运营能够迅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社会服务与治理各个环节,推动全社会运行效率提升,是当下和未来优化营商环境的新动能、新路径。以公共数据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就要充分发挥数据作为新生产要素的价值,既着力解决企业运营的基础设施环境与各类生产要素上的成本制约,实现要素“硬环境”优化,又通过提供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制度措施,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制度和市场“软环境”。

  传统生产要素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可获取性弱、流动性低、边际成本高等问题,以公共数据优化要素环境,就要挖掘公共数据要素价值,提高传统生产要素供给能力、加快流通效率和激发增值潜力。营商环境是一个多主体交互的复杂系统,既包括企业与其他市场主体的交互成本,又包括企业与政府交互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其中,制度性交易成本是营商环境的关键因素,必须依靠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职能,以提高响应与服务能力、提升监管与治理水平。政府应转变为多主体协同模式下的“统筹规划者”,通过政府与市场接口的数据交换来协同各个主体在场景中的行为,打造精准、规范、系统的制度环境,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

  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公共数据开放运营本质上是政府数字治理创新,政府将公共数据开放给企业、个人、非营利组织等,鼓励社会主体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能够降低市场信息不对称,促进市场主体分工协作,加快形成市场新业态与新模式,进一步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降低市场信息不对称。公共数据可被视为政府向市场提供的一种公共品,有助于实现数据要素的均等化分配,破除市场信息壁垒,提高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公共数据开放共享能够为市场主体公平地提供更多的公共信息和高质量数据,这不仅有助于减少决策风险,而且能够降低市场主体在信息搜寻、获取和验证上的高昂成本,让市场主体在信息透明、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中良性竞争,形成健康发展生态,确保所有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待遇平等。

  促进市场主体分工协作。公共数据有助于不同规模市场主体在发展过程中以市场机制优化配置各类要素与资源,形成高效合理的分工协作与价值共创模式,从而创新生产要素供给方式。生产要素供给新方式反过来有利于促进数据要素流通,引导生产资料的增值开发应用,激活数字化对实物生产资料的倍增作用,实现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催生市场新业态与新模式。基于公共数据开放,数据要素被源源不断关联、流通、沉淀,有助于创造和催生新需求与新场景,在数字空间中形成新型社群关系,通过网络效应不断夯实壮大主体数量及其交互频次,加快形成具有巨大价值创造潜力的新业态与新模式;能够在海量数据与场景需求之间架起数据价值聚合与安全互信的平台,由政府制定规则、市场提供技术、社会广泛参与,让数据定义场景,激活市场价值;有利于合理配置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第三方机构、中介服务组织等相关主体在数据要素产权界定、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全链路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构建公平、高效、激励与规范相结合的数据价值分配机制。(刘渊 李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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