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刊发上海、北京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更新时间:2024/4/22      浏览:

上海坚持对标改革,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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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上海始终坚持对标国际国内先进经验,更新迭代、升级实施各项改革举措。从1.0版到7.0版行动方案,持续打造贸易投资最便利、行政效率最高、政府服务最规范、法治体系最完善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一、以世行对标改革为牵引,实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破

上海从起初学习借鉴香港、新加坡等外部经验的“对标型改革”,到现在更加注重对标国际一流进行自身体制机制系统集成创新的“内向型革命”,从企业办成一件事角度推进全流程改革,推动各指标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比如,开办企业方面,上海新推出“全环节”、“全类型”、“全天候”企业登记服务平台“上海企业登记在线”,便利各类内外资企业可以通过全程网办方式办理设立、变更和注销业务。建筑施工许可方面,推出工程建设联审平台,工程建设审批审查中心实现实体化运作,打通各部门专业系统,实现全网通办。以低风险产业项目为切入口,实现了项目审批管理服务流程、规则的革命性再造。

二、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抓手,不断提升法治保障力度

2020年4月,《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发布并实施,成为上海优化营商环境的“基本法”,2021年进行第一次修订。2023年围绕党的二十大新要求和对标世行营商环境评估的新变化,完成了第二次修订,修正案共37条。后续将形成常态化修法机制,不断将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固化。同时,围绕企业反映强烈的外资在沪发展、中小企业发展、反不正当竞争等问题,出台《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等“一揽子”专项立法,以及《上海市浦东新区化妆品产业创新发展若干规定》等18部浦东新区法规,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1+X”立法体系。

三、以提升企业感受为核心,持续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坚持践行“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理念,注重把握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尊重经营主体地位,想方设法为企业排忧解难。比如,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累计推出41个“高效办成一件事”,200个高频事项实现“智慧好办”,296项政策服务实现“免申即享”,惠及企业群众超1422万家(人)次。精准对接服务企业,在网格化企业服务体系基础上,2023年建立重点企业服务包制度,累计发放“服务包”3.3万件,配置服务管家4179人;受理企业诉求办结率91.9%,全市5800余名服务专员走访联络企业超47.6万家次。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在之前特斯拉速度基础上,2023年又创造了从战略签约到拿地开工仅用3个多月“莫德纳速度”。通过服务企业的各类举措,经营主体的活力得到有效激发。

四、以重点区域先行先试为引领,不断增强国际竞争力

依托承载国家战略任务的重点区域,积极探索与高标准国际规则对接。以临港新片区加快构建“五自由一便利”的制度型开放体系为例,高水平投资自由方面,落地全国首个外商独资整车制造项目特斯拉上海超级工厂;高标准贸易自由方面,构建以一线径予放行、区内不设海关账册等为核心的全新“六特”海关监管制度体系;高效率资金自由方面,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高能级运输自由方面,建立“中国洋山港”籍船舶登记模式;高便利人员从业自由方面,率先探索建立电子口岸签证机制,开设外籍人才来华工作和居留许可“单一窗口”;高便捷信息联动方面,启动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设立国家(上海)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

2024年2月18日,上海连续第7年在岁末年初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发布《上海市坚持对标改革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7.0版行动方案),共150项任务举措,力求推进营商环境五方面升级。一是对标改革升级,围绕世行营商环境新评估体系的底层逻辑和方法论,推动重点领域改革从案例式对标向普惠制全方位对标改革升级,塑造营商环境国际竞争新优势;二是公共服务升级,坚持“有求必应”,鼓励政务服务与企业服务融合,兼顾普惠服务和个性化诉求,推动服务重点从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向主动赋能企业全方位发展需求升级,一视同仁支持各类企业发展壮大;三是监管效能升级,坚持“无事不扰”、加强技术赋能,推动监管从“事中检查事后处理”向“事前合规引导、事中综合监管、事后依法包容审慎”升级,切实提升监管质效,为企业营造安心、放心、暖心的发展环境;四是区域创新升级,以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等重点区域和各类特色园区为载体,推动营商环境创新示范从基础版营商环境向打造与特色产业生态相匹配的营商环境升级,更好支撑高质量发展;五是社会共建升级,坚持“开门优环境”,着力加强社会协同,推动工作组织方式从各级政府部门为主向加强与企业、商协会、专家智库和媒体等各方面协同共建升级,更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北京服务”品牌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北京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京等特大城市要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营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一是坚持“一把手”高位推动,构建全方位改革推进机制。推动设立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常态化调度,亲自统筹研究、部署推进、督办落实,分管市领导牵头分管领域改革和协调调度,组建工作专班举全市之力推动改革落地见效。

二是突出制度创新先行先试,勇当营商环境改革“排头兵”。在迭代实施6个版本、1271项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基础上,去年底出台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北京服务”意见,夯实“北京标准”“北京效率”“北京诚信”三大基础,以更优的框架体系推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是紧盯经营主体高频需求,打造暖心高效的政务环境。以“三个一”改革突破为牵引,在餐饮、超市等行业推行“一业一证”,并率先探索“一业一证”DIY定制化服务,允许企业菜单式自主选择所需行政许可事项;大力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大型活动“一件事”入选国务院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典型案例;率先提出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大力推行非现场监管和数字化监管,相关改革做法被国务院在全国推广。

四是完善“服务包”“服务管家”机制,积极构建全方位服务企业体系。强化普惠服务,设立“12345”企业服务热线,完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功能,集成服务与政策支持。强化精准服务,将企业“服务包”作为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和政企沟通的主要渠道,及时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问题。

五是打造“京通”“京策”“京办”三平台,推进数字化技术与营商环境优化深度融合。强化数字赋能,搭建“京通”网上办事门户、“京策”政策咨询门户、“京办”政务办公门户三大服务平台,打造统一服务入口。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全程网办”,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评估连续三年全国领先。

六是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成立京津冀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工作组,实现三地203项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和同标准办理,165项从业资质资格跨区域互认,“京津冀+雄安”234项事项实现“区域通办”,进一步推动三地营商环境从协议协作进入到融合落实的新阶段。

七是营造公平公正发展环境,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制定北京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行动方案,建立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在全市三个100重点工程中增加民间投资项目的比重。发布反垄断合规指引,清理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建立常态化政企交流沟通机制和问题解决机制,及时听取民营企业诉求,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占比近80%,民营经济发展活力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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