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园区用地保障指标

来源:鄂尔多斯营商环境      更新时间:2023/9/4      浏览:

  编者按

  一流的营商环境就是最好的“梧桐树”、最强的“吸铁石”、最亮的“金名片”,是一座城市的核心竞争力。今年以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紧扣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目标要求,主动对标先进、追赶超越,不断优环境、提效能、强服务,以“极惠”扶持、“极简”审批、“极优”服务、“极准”监管,全面打造政策最贴心、办事最省心、投资最安心、服务最暖心、生活最舒心的“暖城·五心”营商环境品牌,涌现出一大批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

  为进一步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形成勇于创新、敢于争先的示范带动效应,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将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宣传活动,聚焦各旗区各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特色亮点和创新举措,增进交流、开拓思路、展示成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市上下以“拼”的精神、“闯”的劲头、“实”的作风,全力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

  鄂尔多斯市创新用地政策组合应用

  案例简述:为持续优化管商环境,全力推进项目落地,鄂尔多斯市旗两级自然资源部门联合建立了园区及各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2023年7月31日,鄂尔多斯市第一宗(汇达一道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配套建设项目)在土地出让时将“标准地”“用地清单制”“拿地开工”“四证联发(不动产权证,用地规划证,工程规划证,施工许可证)”一并交付用地单位,实现了“标准地+用地清单制+拿地即开工”创新政策的组合应用,为自治区首例。该项目使用土地为鄂尔多斯市陶尔斯陶瓷有限公司年产高档抛光砖3100万平方米项目,原计划项目生产总用地约1600亩,2011年项目建成后,实际使用约1300亩土地,有近300亩土地处于批而未供状态。

  案例亮点:根据该项目用地的实际情况,自然资源部门积极制定盘活利用方案,在保障企业正常项目用地的前提下,将剩余批而未供土地重新规划,快速完成土地出让和四证联发,一次性明确了各项控制指标,通过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合作方式,建设新能源装备制造标准化工业厂房,让沉睡十余年的低效土地资源再度焕发勃勃生机。同时,有效扭转了以往“企业摊大饼”“亩均效益低”等粗放用地的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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