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来源: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      更新时间:2023/7/7      浏览:

  1、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涉企纠纷化解零成本

  【基本案情】

  黑龙江某建筑材料公司(以下简称某材料公司)与黑龙江某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建筑公司)均系哈尔滨市阿城区企业。2020年12月5日至12月10日间,某建筑公司先后两次向某材料公司购买改性沥青水卷材,用于工程施工,双方约定2020年12月25日前结算全部材料款,并约定了逾期利息。约定履行期限届满后,某建筑公司未按约定给付货款,致使某材料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某材料公司遂到我院起诉。

  在征得两家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我院将案件委派至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经多番调解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申请我院进行了司法确认。本案自当事人申请立案至司法确认裁定送达完毕仅用时13天,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用近四千元。

  【典型意义】

  为妥善化解民营企业矛盾纠纷,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阿城区法院依托人民调解组织及“老法官调解工作室”,推动构建调解在先、诉讼断后、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机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积极引导涉企纠纷案件通过诉前调解程序实质解决,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减轻企业诉累,降低企业诉讼成本,以优质高效服务助推民营经济发展。2023年以来,阿城区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方式调处涉企纠纷案件43起,标的额共计587万余元,为企业节省诉讼费5万余元。

  2、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小建议情系大民生,能动司法促行业治理

  【基本案情】

  哈尔滨市阿城区某物业公司与业主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诉至我院,在该案审理过程中,办案人发现某物业公司在服务过程中存在瑕疵,经认真调研后,就完善准入程序和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等方面向物业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司法建议发出后,该物业公司回函,对我院提出的建议表示感谢,并表示将会针对司法建议提出的问题进行查缺补漏,认真整改,并积极回应业主合理诉求,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共同营造干净、文明、安全、有序的居住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典型意义】

  近年来,阿城区法院受理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数量激增,该类案件标的额虽较小,但涉及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当事人争议较大,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阿城区法院延伸司法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物业服务的共性问题,深入走访群众,认真调查研究,恪守以人为本、诚实信用的理念,及时、准确提出司法建议,并通过开展实地回访活动,推动司法建议真正落地见效,为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3、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倾力调解涉企纠纷,案结事了促成共赢

  【基本案情】

  哈尔滨某食品有限公司与甲、乙两家维修公司因设备维修问题发生纠纷诉至我院,各方当事人均向我院提交了鉴定申请。办案人经对案件进行认真梳理后,认为该案涉及合同、侵权等多种法律关系,案涉设备先由甲公司修理后又经乙公司修理,究竟是谁的原因导致设备损坏,三方各执一词,难以查清,且鉴定事项专业性较强,鉴定周期较长,费用较高,一旦启动势必会加重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并可能让案件化解陷入死结,对企业生产运营可能造成严重影响。于是,办案人本着高效助企纾困、实质化解纠纷的原则,主动延伸工作职能,从法律专业的角度对各方当事人做释法明理工作,并告知诉讼、鉴定风险,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纠纷。经办案人多轮工作,三家均做出了相应的让步并达成调解协议,某食品公司撤回了起诉。

  【典型意义】

  近年来,阿城区法院充分发挥能动司法职能,从兼顾各方当事人利益、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促进辖区经济健康平稳发展出发,本着涉企案件调解优先的原则,通过“面对面”“背对背”等方式为当事人分析利弊,从情、理、法的角度为涉案企业算好“法律账”“经济账”和“名誉账”,力争以最短的办案周期、最低的诉讼成本促成涉企纠纷实质化解,为企业提供效率更高、成本更低、体验更优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真正让企业感受到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优质高效的成果。

  4、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信用修复助企纾困解难,双向执行为企回春“造血”。

  【基本案情】

  哈尔滨某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系阿城区小微企业。自2018年以来,因楼市调控与信贷政策收紧以及企业自身经营不善等原因,该房地产企业陷入多起经济纠纷,目前共涉及被执行案件22件,涉及房屋50余套,涉案标的额达3000余万元。并且有大量的房屋买受人因无法进户产生信访,该系列案件能否顺利执结关乎房地产企业经营发展和民生保障。

  阿城区法院认真梳理该房地产企业全部执行案件后发现,该房地产企业不仅是一些案件的被执行人,亦为4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其尚存在恢复经营能力的可能和挽救价值,同时该房地产企业有积极履行还款义务的意愿,故阿城区法院决定在执行中灵活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对该企业侧重信用修复,并采取“放水养鱼”的策略,给予适当的宽限期。另外,阿城区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加快该房地产企业胜诉权益及时兑现,共为企业执行回款200余万元,上述款项部分用于给付申请人,剩余款项用于该房地产企业资金回流,成功帮助房地产企业纾困解难,为企业生产自救、复工复产提供司法保障,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典型意义】

  小微企业在保持地方经济发展、群众生活稳定方面作用不容小觑,阿城区法院在精准服务“六稳”“六保”的基础上,坚持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树立“人人是营商环境、事事是营商环境、案案为营商环境”的大局意识,在涉企案件执行中创新工作举措,强化善意文明的司法理念,对于能够自救经营、有能力起死回生的小微企业被执行人,在综合考量企业发展的基础上,审慎采取强制措施,依法采取分期执行、执行和解等方式,在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对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助力企业在恢复发展过程中稳定前行“不掉队”,为失信企业提供重整旗鼓再出发的再生机会,护航经济社会平稳高质量发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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