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家信心 实现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证券时报      更新时间:2023/3/14      浏览:

  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看望了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听取意见和建议。他强调,党中央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要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正确理解党中央方针政策,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实现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亦强调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并提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我相信当前的困难是暂时的,中央多次提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这有利于提振企业家信心,对中国经济的复苏会更有好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春秋航空董事长王煜近日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

  据了解,今年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们围绕如何进一步提振民营企业家信心,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多项建议和提案。

  建议完善支持机制

  早在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就曾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这一提法即被称为“两个毫不动摇”。

  党的十九大报告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作为党和国家一项大政方针进一步确定下来。党的二十大则再次重申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并第一次明确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等重要论述。

  民营经济之所以重要,在于其“五六七八九”的特征,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以及90%以上的企业数量。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国际市场开拓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央明确提出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有利于提振民营企业信心。我们把市场主体都动员起来,整个国家发展才能更好更快。”全国政协委员、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说。

  在此背景下,今年全国两会,刘永好提交了包括提升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在内的多份提案,其中《关于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发展信心的提案》就引导民营企业家正确认识和把握经济形势,完善民营企业支持机制,引导和促进民营企业增信心、抓发展等方面提出若干建议。

  在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周桐宇看来,民营企业活力充分释放是打通国内大循环中生产环节的重要着力点。因此,民营企业的相关政府职能体系需进一步设立,相关市场制度需进一步保障。

  她建议,政府在相关职能部门开设一个民营口的管理机构,该管理机构专门负责调研、反映、解决民企问题,让民企建议有反馈口,可以及时掌握企业发展动态。同时,构建统一透明的市场规则也很重要。

  周桐宇表示,应当按照平等竞争原则,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使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享受同等待遇,降低民营企业的市场准入门槛;并建议扩大民营经济参与政府采购比重等。

  用法律规范发展环境

  如何用法律形式规范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同样受到代表委员们关注。王煜近日表示,“当前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领域存在一定法律空白,涉外经济领域的部分法律和条款不健全,和欧美成熟法律体系比较,缺乏专业领域的法规条文,亟待完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对优化民营经济营商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基于此,王煜建议立法制定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法,其主要内容包括:用法律形式清晰界定民营企业的基本性质、地位和作用,确立民营企业的历史新定位和新使命。推动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障碍,从制度和法律上落实国企民企平等对待,资源分配上一视同仁,在法治轨道上保护和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坚持公正司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确保各类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为民营企业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

  周桐宇同样建议,在国家层面就民营企业发展进行统一立法,研究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就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等进行统一规范,从源头上打破各种“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

  作为法律从业人员,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协副会长吕红兵告诉证券时报记者,今年他准备了一份有关推进“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的提案。

  对此,他提出了多项建议,包括把推进制定民营企业基本法落在实处。吕红兵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企业法》,将宪法、民法典以及二十大报告的相关规定具体化;将竞争中性、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等相关制度以法律形式作出明确;把侵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从法律上落实下来。

  此外,吕红兵还建议把保障民营企业家人身权益落在实处,其中包括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完善合规必要性审查,优化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及专业人员库,强化对合规计划制定及执行审查把关,健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制定类案合规办案指引,规范检察与行政、审判机关对接协调机制,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促进系统治理、诉源治理等。

  建议提高包容度

  在财税层面,有代表委员对如何支持民营经济也提出了真知灼见。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奇安信集团董事长齐向东今年带来的五份提案中,有三份关注到民营企业发展问题,分别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提振骨干民营科创企业信心、扶持“专精特新”企业、提高会计准则对研发投资包容度。

  “之所以关注民企发展,是因为民营企业不仅是市场中最活跃的主体,而且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齐向东说。

  他指出,研发创新产品是成本费用,第一种情况,当年就减少利润,企业可能会受到股东的反对,企业就没有创新积极性;第二种情况,不减少当年利润,而是在项目成功上市取得收入以后,按收入进度比例分摊成本费用,保证分摊之后增加毛利润,这样做到了在研发期不减利润,在投产期增加利润。企业就愿意为技术创新投资了。

  “目前的会计准则支持第一种情况,不利于创新。所以我带来了三份提案,分别是扶持‘专精特新’要出新招的建议、关于提高会计准则对研发投资包容度的建议和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提振骨干民营科创企业发展信心的建议。”齐向东说。

  全国人大代表、传化集团董事长徐冠巨认为,过去民营企业经历的是经济小周期,未来考验民营企业的是度过经济大周期的能力。他建议,政企要合力排除干扰,坚定对未来的信念。环境氛围总是起起伏伏,民营企业自身要正确对待环境变化,主动转变角色与做法,着力在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上下功夫。(王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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