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柳政办〔2022〕8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2022年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30日
2022年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2022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坚持不懈打造办事效率高、开放程度高、法治保障高、宜商宜业宜成的一流营商环境,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着力打造高度市场化的营商环境
(一)优化市场主体准入退出机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准入机制,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实现更多市场主体“准入即准营”,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释放更多社会资源,激发市场活力。
1.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研究制定2022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柳州市实施分工方案,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扎实做好清单落地实施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政策措施。稳步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2.提高开办企业便利化水平。配合自治区优化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操作流程,完善企业名称申报、经营范围、住所承诺制,提升“即报即办”和全程网办水平。实现开办企业7个事项1个工作日办结,简化港澳投资者商事登记的流程和材料,进一步便利企业开立银行账户。持续深化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改革,推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全力实现2022年底新登记市场主体5万户以上。
3.强化企业经营规范化管理。深化“一址多照”改革,探索建立市场主体托管服务新机制,允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办公场所作为新登记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降低企业制度性开办成本。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落实市场主体歇业制度,试行企业登记信息变更网上办理。
4.便利市场主体高效有序退出。配合自治区修改完善企业注销登记文书及有关规范、优化企业注销“一窗通”服务,将简易注销范围扩大到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分支机构,积极推进企业破产和市场退出制度改革。
(二)强化各类生产要素供给保障。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以构建高效运行的市场机制为出发点,围绕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领域,推动各类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汇聚高端要素资源推动万亿工业强市建设。
5.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年度建设用地总量调控制度,坚持“计划指标跟着项目走”,在用地审批时直接配置计划。做好土地“盘活存量”“扩大增量”,创新产业用地采取长期租赁、先租赁后出让、租赁与出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应配置方式,持续深化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推行“拿地即开工”,全力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确保2022年全市供应工业用地10000亩、市本级供应商住用地4500亩以上。
6.建立健全人才培育和劳动力要素保障制度。全面提升人才队伍建设,布局全市范围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编制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超1.7万人次,高技能人才新增1670人,提高市属职业院校毕业生留柳比例至55%。继续推动网上服务大厅社保业务24小时“不打烊”,使企业在网上办理减员等业务无时间限制。着力建设吸引和集聚人才的平台,加强企业用工保障,对市级580家重点企业建立用工监测机制,设置公共就业服务专员,鼓励扩大服务范围,建立专员结对清单和活动台账,缩短企业招聘登记至完成招工的用时。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网格化”管理,确保2022年底前实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6%。
7.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深化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配合自治区加快“桂惠通”与“桂信融”“信易贷”等融资平台互联互通,探索依法依规向金融机构开放财政、社保、住房公积金、税务、海关、用水用电用气等公共数据及各类信用信息,继续加大小微企业首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信用贷款产品创新,探索“政采贷”“信易贷”“银税贷”“科技贷”等多种贷款产品,确保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比2021年同期水平进一步提高。推动“桂惠贷”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全年完成“桂惠贷”投放目标390亿元,惠及市场主体超1万户。持续巩固拓展“银税互动”普惠成效,为全市守信企业提供免抵押、快捷贷的金融服务,力争2022年“银税互动”贷款投放达到145亿元。强化融资担保增信,降低小微企业平均担保费率。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和小微企业“两禁两限”要求。
8.推动创新科技要素发展。推进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围绕重点产业链持续培育一批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深入实施千企技改工程,推动新产品、新技术产业化。加大创新主体培育力度,持续增加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数,2022年完成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800家,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00家,全市高新技术企业保有量达700家以上。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力度,保持研发投入总量居全区首位,研究与开发(R&D)经费投入强度达到1.8。构建顺畅高效的技术成果转化体系。推动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扩大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制度试点范围。实施创新型载体培育行动计划,力争建成更多自治区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平台。
9.加快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研究建立数据共享制度规范,探索统一规范的数据管理制度。支持北部生态新区大数据产业园发展,加快建设数字经济示范区。
(三)提升企业投资和建设便利度。加快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推行承诺制和综合审批改革,精简整合审批环节,再造审批流程,切实提高审批服务效能,让项目早落地、早投产。
10.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全流程审批时限,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平均审批时限压缩至35个工作日并持续优化,社会投资类简易低风险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推行不动产登记、规划许可、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和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实施“一证开工”审批服务。大力推进并联审批,将“总平图审定”“建筑设计方案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个审批环节合并为一个审批环节。继续深化“多测合一”改革,推动分阶段整合规划、土地、房产、交通、绿化、人防等测绘测量事项,继续实施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阶段竣工测量、不动产测量合并测绘,进一步将勘测定界测绘、地籍测量合并为一个测绘事项,实现“一次委托,成果共享”。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方式,开展联合验收“一窗受理”,分类制定联合验收实施细则和一次性告知单,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告知单之外的材料。对联合验收项目,可在通过联合验收后现场出具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政府部门直接备案,推进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和不动产登记合并办理、同步发证。试行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开展单独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单独投入使用。加快“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应用,通过“一张蓝图”策划生成项目数占工程建设项目数的比重超5%。
11.优化园区工业用地供应管理。推进“用地清单制”改革,加快推进区域评估成果共享,将地质灾害危险性、地震安全性、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等各类评价评估信息统一纳入用地清单范围,在园区工业项目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受让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公共服务企业在后续报建或验收环节不得擅自增加清单以外的要求。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对园区内建设项目按环境风险进行分类管理,避免重复评价。全面简化、优化、标准化工业用地供应流程。
12.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程网办”。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规划审批系统、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及生态环境、林业等系统互联互通,解决信息重复录入问题,强化审批数据“一体共享”和深度应用,实现行政许可、备案、技术审查、专家审查、现场踏勘、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全流程审批服务事项在线办理,清理审批中存在的“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等行为。
13.简化市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手续。持续完善市政接入工程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政企系统协同共享,实现水电气企业在线获取开办企业、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等报装信息。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涉路施工许可等实行全程在线并联办理,对符合条件的市政接入工程审批实行告知承诺管理,进一步提高市政设施接入效率。优化各项公用设施报装服务,通过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等手机应用程序推行“掌上办”。
(四)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强化反垄断,构建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机制,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清除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形门槛和壁垒,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
14.优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配合自治区建立强化反垄断与公平竞争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反垄断执法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探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及时核查举报涉及的问题。
15.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动资金支付再提速,对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严格规范保证金收退管理,规范采购文件发售,政采云平台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推行预付款制度,合同履行期超过30日的,预付款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30%,并与供应商信用挂钩。推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与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的衔接,实现采购资金线上支付。
16.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改革创新。完善招标投标管理制度,进一步精简办事流程,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规范招标备案程序。强化行业监管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主体责任,定期开展专项抽查,着力破除项目在交易过程中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保障各类所有制主体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全程电子化交易率提升到70%以上,加快实施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推行网上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
17.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差别化待遇,清理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斥和限制竞争的行为。
(五)提供智慧高效的政务服务。围绕建立健全高效便捷、优质普惠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不断优化提升企业服务智慧化水平,建立政策精准直达的企业服务机制,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18.深化“全链通办”政务服务。推进高质量政务服务集成化服务,建立企业、个人、特殊群体、特色产业“全链通办”集成服务清单管理制度和更新机制,推进实现“线上一网通查、线下一窗通查”,初步形成办事领域覆盖齐全,办事链条周期完整,办理模式便捷畅通的“全链通办”模式。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龙城市民云APP,利用“5G+AI”等技术,推进“一网通办”“指尖通办”集成化政务服务不断深化,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全程网上可办率65%以上。拓展“跨省通办”集成化服务范围,配合自治区实现2022年新增“跨省通办”事项100项。持续优化政务效能,2022年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即办件占比高于45.37%。
19.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在更大范围实施政务服务“免证办”“零材料”。依托全区电子证照库建设,推动各部门自信息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涉企事项的许可、备案等信息归集到柳州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拓宽电子证照应用范围,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及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探索实行企业仅凭营业执照即可办理经营许可、纳税、社保、医疗、民政等领域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精简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避免企业重复报送,实现55%政务服务事项完成电子证照关联。拓展电子印章应用场景,依托全区统一企业电子印章公共服务平台,扩大企业电子印章在商务合同、招标投标、水电气服务、银行业务办理等业务场景的应用范围。
20.全面提升精准服务企业水平。以龙城亲清在线平台为服务企业统一归口,实现涉企政策统一发布、快速兑现,诉求统一收集,事项统一办理。精准锁定政策规定范围内的经营主体,主动送政策上门、送优惠帮扶、答疑解惑纾困解难,把“人找政策”改为“政策找人”。构建市、县(区)、街道(乡镇)三级企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工业特派员制度以及优化营商环境“企业诉求”服务专线工作机制,按照“接诉即办”要求做好企业服务,不断提高服务企业的责任意识和能力。
21.持续提升财产登记便利度。推进全业务类型“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对个人存量房交易开放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功能,实现存量房交易不动产登记、税务缴交一窗式受理。推行办理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推动户籍人口信息、死亡证明信息、法律文书及律师身份信息在线核验,减少申请人办事材料和跑动次数,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加强不动产抵押贷款和登记业务协同,推行“交房即领证”模式。全面推广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交地即交证”,受让方缴清土地出让金及契税即可拿证。探索开展采用承诺制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业务。完善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制度,用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平台,完善以担保人名称为索引的机动车担保登记电子数据库,充分发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作用,提高企业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便利度。
22.持续优化纳税事项服务。深化办税缴费制度改革,持续推行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十一税合一”合并申报,压减纳税人申报和缴税次数。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探索在申报纳税、发票办理、优惠办理等高频业务领域实行容缺受理。重点围绕货物和劳务税、企业所得税、财产和行为税等相关事项,持续扩大涉税资料由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的范围。持续优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推行要素化纳税申报,推广远程办税模式。拓宽企业涉税数据共享开放维度,2022年向柳州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新增共享外部门涉税信息不少于5项,配合自治区发布可共享数据资源目录总量不少于40项。
23.优化供电接入服务。进一步压缩高压用户办电时长,10千伏高压单电源用电报装业务办理全流程平均用时压缩至30个工作日内。畅通供电信息共享,将供电企业用电报装系统与政务服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等系统融会贯通,供电企业可提前获取重点项目建设信息,开展配套电网建设。大力推进供电“转改直”。实现存量转供电稳步减少,增量转供电有效控制。强化用电保障,加大频繁停电、低电压等问题的整治力度,建立健全停电信息推送机制和供电可靠性管制机制,2022年全市城网用户平均停电时间不超过4.75小时。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专项行动。平衡发展各区域农网,提高供电可靠性,力争220千伏变电站县城全覆盖。
24.巩固提升供水供气改革成果。对无外线供水工程,2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外线供水工程,12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无外线供气工程,4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外线供气工程,14个工作日内办结。涉及国省干线、高速公路、快速路、轨道交通、交通量较大的农村公路等设施的复杂用水用气报装接入工程除外。
25.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巩固提高教育普及水平,全市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2.5%、96.7%、92.2%。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含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的比例达到85%以上。强化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比2021年增长3%、4%。提升养老服务机构照护服务能力,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70%。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7%。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实现门诊费用和5个主要病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城市建成区路网密度8.26公里/平方公里以上。
26.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市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99%以上,力争城镇污水处理率95%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6%以上,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92%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2.8微克/立方米以内。
二、着力打造科学规范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六)全面构建新型监管体系。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完善公开透明、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积极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切实提高政府综合监管效能。
27.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度融合。持续拓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覆盖面,按需依规调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在部分重点领域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探索对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建立个人信用体系。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依据全国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1版),更新出台柳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2版),实现信用信息数据应归尽归。全年全市信用数据归集共享数量达0.23亿条,探索将医疗、教育、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依法实行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在企业办理注册登记、资质审核、行政许可及接受日常监管、公共服务过程中,记录企业信用信息,实现分级分类监管。
28.积极探索创新智慧监管。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快建立覆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形成监管风险闭环处置,拓展掌上执法应用,风险预警处置率达到100%。探索智能监管应用,在重点领域推行非接触式监管智能化应用。
29.提高协同共治综合监管效能。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完善协同监管机制,统筹推进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金融监管,建立贯穿监管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机制,贯彻落实自治区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30.强化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监督管理。落实自治区关于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的要求,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及各有关单位要规范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指导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31.健全完善重点领域监管机制。在消防安全、食品药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探索建立全链条、全流程监管体系,落实行业信用监管标准化工作规范,提高监管效能。依靠法治化、市场化方法并适当采取行政手段,集中化解存量拖欠账款;持续通过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审计监督等落实拖欠账款行为约束惩戒措施,防止出现新增拖欠市场主体账款情况。
(七)依法保护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持续激发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着力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
32.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推动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县、园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持续推进顶层机制改革创新。实施柳州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强化“政企银服”联动,配合自治区将知识产权白名单企业列入“桂惠贷”支持范围,力争2022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高于2021年水平,组织指导20家柳州市企业参评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优势企业培育单位认定。承接自治区RCEP示范区知识产权支撑体系建设,助推专利密集型产业高质量发展。
33.提高知识产权维权服务水平。制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规范标准,加强跨市、跨部门协同执法。加强对产业聚集区等重点区域的维权援助服务,持续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及培育单位等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服务。围绕我市“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知识产权全链条治理能力和水平。宣讲推行《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加大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推动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加强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机制建设,全面推广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制定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证据审查指引。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两法衔接”制度,建立行刑案件查办衔接机制。探索推动知识产权公益诉讼。进一步加大对专利、商标假冒侵权打击力度。
34.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咨询应急援助。针对企业遭遇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壁垒,加强指导帮扶。配合自治区深入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和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进一步强化代理机构监管。积极发挥国内外商会、协会、基金会、咨询机构的作用,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专业咨询、法律援助、技术支持等多种形式的风险救援。
(八)深化民商事案件审判执行制度改革。全面加强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围绕营造公正高效司法环境,充分发挥仲裁、调解等制度作用,积极推动纠纷非诉讼解决争议,最大限度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35.着力提升商事审判执行质效。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和独任制审理的制度优势,扩大普通程序独任制的适用范围,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调整小额诉讼程序费用。完善涉企业民商事案件审判管理机制,严格管理扣除审限事项审批,加强审执衔接时间,压缩执行准备时间。深入破解“送达难”,实行企业送达地址默示承诺制,进一步压减商事审判时间。深化“一案双查”,常态化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以案件违规终本、案款超期发放等为重点问题,实时开展终本案件自查与互评,严格落实“一案一账户”等工作机制。实现解决商业纠纷平均用时压缩至200天内,诉讼成本占索赔额比例降低至2.2%以下。
36.巩固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综合考量案由类型、诉讼标的、诉讼主体身份、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等因素,健全繁简分流智能识别分案系统。借助全区法院智慧执行系统升级改造柳州试点优势,打造“全业务线上办理、全流程动态监管、全过程留痕公开、全要素系统集成、全案情交互回应”的执行工作新模式。通过社会化专业服务平台实现法院文书一体式集约化送达,推动法院与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对接共享。推进司法专递面单电子化改革,加快无纸化办案落地见效。
37.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加强诉调对接,推动提升涉企纠纷实质性化解水平。深化实质性化解纠纷,加快柳州市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制定完善流程运转机制,提升一站式多元解纷和现代化诉讼服务水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司法与执法协同配合,深化“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探索建立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机制,聘请相关领域专家担任中立评估员。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确保2022年内人民调解案件调解成功率达90.05%以上。
38.着力完善破产重整制度。鼓励运用破产预重整制度,健全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程序,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制度挽救困境企业的功能。
三、着力打造自由便利的国际化营商环境
(九)强化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持续推进通关提速降费,继续推广关税保证保险、自报自缴、汇总征税和电子支付。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进一步规范跨境贸易收费,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关于调降、减并部分港口收费的政策。优化企业服务,提高企业外贸业务管理水平。
39.优化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管理服务。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投资负面清单,提高制造业领域实际利用外资占比,充分发挥“桂企出海+”综合服务平台和广西“走出去”风险保障平台作用,稳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不断提升“走出去”综合服务水平。
40.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探索建设中国(广西)自贸区柳州市联动创新区,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加快外贸平台载体升级发展,积极培育发展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努力争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大力发挥柳州保税物流中心(B型)作用,促进柳州市外贸发展。深化应用“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两段准入”“船边直提”“抵港直装”等改革便利措施。持续推进通关提速降费,全年进、出口“提前申报”率达60%以上,汇总征税率达32.9%。
41.推进多式联运深度融合发展。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和中欧班列,加强与“一带一路”节点城市的联动合作,完善“铁公水空”立体综合交通网络,加大西部陆海新通道柳州铁路港等物流枢纽建设力度,推动物流设施整合,提高信息化水平,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进大宗物资集疏运,发展高铁物流、冷链物流等特色物流,推进物流标准化、通关便利化。打通信息壁垒,探索多式联运条件下电子运单共享,实现运力信息可查、货物全程实时追踪。
42.提升外资企业和国际人才管理服务。实施更加开放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加强对外人文交流合作,利用中欧区域政策合作案例城市平台,加强与欧洲城市政府间的互访交流,深化城市合作。支持企业通过广西国内外高层次和创新人才引进项目、引进国(境)外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项目等引才引智计划,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积极引导外商投资企业向开发区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集聚,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建设运营区中园、一区多园等方式,支持开发区引进境外创新型企业、创业投资机构。配合自治区持续开展“在桂外国专家安心计划”,为海外人才在柳营造安全、高效的创新创业环境。
四、组织保障
(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和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提升竞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安排,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及各有关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同配合,大力推进各项改革。持续加强工作力量和队伍建设,组建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进一步加大力量,统筹推进我市营商环境目标任务,并保持工作连续性和队伍稳定性。
(十一)狠抓政策落地。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认真落实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企业诉求”服务专线工作机制,全面梳理分析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急难愁盼”问题,逐项对照解决,扎实打通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最后一公里”。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和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对自治区和本市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及时跟踪问效,固化已有改革成果,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推动我市营商环境进档升级。
(十二)加强监督考核。落实广西营商环境“智管云”平台监测工作机制,加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持续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全市绩效目标考核内容,对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及各有关单位落实全年目标任务、企业评价等进行综合考评。强化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监督,重点对兑现承诺、政策落实等企业反映强烈问题,以及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腐败问题等影响全市营商环境的行为进行重点监督。
(十三)注重宣传引导。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及各有关单位要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文件宣传,将加强营商环境宣传纳入工作重点。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简报、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平台,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举措、改革成效、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答公众疑问,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做好相关典型案例及新闻素材收集,于每月20日报送至市营商办,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促营商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