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
《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2022》已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苏州市委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3日
各县级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
《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2022》已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苏州市委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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