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连市纪委监委通报12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来源:东北新闻网      更新时间:2022/7/27      浏览:

  近日,大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营商环境监督的相关情况和12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全市共发现破坏营商环境问题2895个,督办解决2464个,办结率85.1%,问题主要集中在破坏政务服务环境、信用环境、监管环境、经营环境、执法环境、审批环境方面。

  《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开展营商环境监督行动,共受理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329件,处置317件,初核312件,立案34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0人、组织处理35人,留置47人,移送司法机关38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2份。推动清偿政府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违约拖欠的各类账款12.8亿元,兑现政府未履行的承诺56条,纠正司法领域不当执行问题18个,拨付逾期执行款1382.19万元,下放审批事项22个,纳入黑名单或不良行为记录企业16个。

  典型案例

  1.大连市城市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广波破坏经营环境等问题。

  2.大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原普通管理岗五级职员张明文破坏执法环境等问题。

  3.中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葵英街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原大队长周颖破坏执法环境问题。

  4.沙河口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风景园林部护林队队长刘树坚破坏执法环境问题。

  5.甘井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周水子派驻执法大队大队长徐焕东破坏监管环境问题。

  6.普兰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原四级调研员顾吉学破坏经营环境等问题。

  7.瓦房店市原林业水利局主任科员姜爱军、瓦房店市委政法委执法督查室原主任刘智男破坏审批环境等问题。

  8.庄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那魁元、市场监督管理局原科员郑吉生破坏监管环境等问题。

  9.庄河市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原庭长都本利、执行局指挥中心执行员王选志破坏司法环境等问题。

  10.庄河市明阳街道大崔村原治保主任戚振华破坏政务环境等问题。

  11.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原副科级干部鞠艳国破坏监管环境等问题。

  12.金石滩旅游集团原总经理助理、工程部部长邵常青破坏经营环境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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