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全省知识产权系统贯彻落实〈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湖北省知识产权局网站      更新时间:2022/2/14      浏览: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鄂政办发〔2022〕2号)各项工作任务,省局制定了《全省知识产权系统贯彻落实〈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22年1月20日

   

  (联系人:杨鑫、李德喜;电话:027-86759081、86759080)


全省知识产权系统贯彻落实

《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动省政府办公厅《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鄂政办发〔2022〕2号)关于知识产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进一步优化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结合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积极响应创新发展需要和社会公众需求,围绕市场主体知识产权领域“急难愁盼”问题,着力提升我省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工作效能,打造全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特色品牌,为广大市场主体在鄂经营发展提供优越的知识产权环境,更大程度激发创新动力和活力,为湖北高质量发展和“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建设。以加快建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知识产权强省为目标,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构建符合本地区域发展需求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积极开展各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创建工作。进一步发挥全省系统联动作用,集聚各方面优势资源,强化区域间合作互助,促进“一主两翼全域”知识产权工作共同发展。

  (二)加大创新主体培育支持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提升高价值专利挖掘和品牌培育能力。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对接服务“专精特新”企业及上市后备金种子、科创板种子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发展“百千万计划”。充分发挥审协湖北中心技术、人才支撑作用,在重点实验室、高校、企业建设高水平服务工作站,开展专利导航分析、高价值专利培育指导等服务。

  (三)大力培育高价值专利和知名品牌。聚焦我省“51020”现代产业集群,设立省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对10个以上重点产业链进行专利导航分析,强化专利布局,形成一批自主可控的高价值专利(组合)。建立健全产业集群品牌培育机制,支持发展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培育一批有知名度的湖北名优品牌。

  (四)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品牌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强化驰名商标保护,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和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以及恶意商标申请代理行为。开展跨部门、跨区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探索开展武汉城市圈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和证据互认。推动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临时仲裁。

  (五)优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开展全省维权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明确工作范围、健全工作体系、夯实工作基础,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在全省知识产权密集的企业、市场、园区建立200个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强化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我省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中心和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地方分中心建设,提升知识产权布局、预警分析、纠纷应对等综合服务能力。

  (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推进省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支持襄阳、宜昌建设区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我省优势产业提供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解决方案。拓展中国(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中国武汉(汽车及零部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的业务服务领域,延伸服务链条,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

  (七)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建立完善“知慧桥”专利转化运用公共服务平台,挖掘中小企业创新需求,建立动态更新的专利技术需求库。强化专利转化、许可、质押融资备案工作,组织专利产品备案和开展专利技术供需采集对接活动。

  (八)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推进武汉、宜昌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重点城市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金,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覆盖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落实与有关银行知识产权金融战略合作协议,探索商标许可、拍卖、出资入股等多元化价值实现形式,推动全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金额稳步增长。

  (九)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信息化建设。建设全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信息化平台,全面整合国家、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争取实现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互联互通,推动知识产权业务“一网通办”。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络,推动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和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助力提升创新主体创新能力。

  (十)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高水平建设武汉东湖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和省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打造知识产权综合服务载体,培育引进一批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国际化的品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升全省专利、商标受理窗口建设水平,优化服务便利化程度,进一步压缩业务办理时限,将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登记的受理和审核时间压缩至一日。优化知识产权文化氛围,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宣传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面向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培训,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人才。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知识产权系统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切实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各项要求,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知识产权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省局全面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加强宣传解读,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聚焦工作重点。各地要针对市场主体诉求和工作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创新思路,先行先试,探索务实管用、科学精准的工作举措。要紧密结合企业需求,通过大走访、大调查等活动,建立优化常态化工作机制。要提高窗口等一线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围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发现、宣传一批典型案例和先进个人,擦亮湖北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领域“金字招牌”。

  (三)狠抓工作落实。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制定本地区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切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省局建立工作落实动态监督机制,定期开展跟踪监测,把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全省营商环境评价知识产权领域省局评分和全省知识产权保护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抓好正反典型。

  各地要强化工作信息收集和报送,每月20日前向省局报送重要工作动态。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印发

  附件:

  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全省知识产权系统贯彻落实〈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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