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是重要的城市软实力,按照国家要求上海出台了《上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今天,上海市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实施方案》相关内容,并答记者问。
据了解,自2017年以来,上海从1.0版一直出到4.0版连续四年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安排,同时连续四年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稳步实施了584项相关改革措施,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明显成效。作为首批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之一,近期上海制定出台了《上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
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华源表示这次国家创新试点的意见紧扣市场主体所需所盼,对接国际通行规则,支持地方深化改革,从而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全国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出于全面落实、拓展深化和一体推进的考虑,上海《实施方案》明确,要以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为重要抓手,更大力度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整体优化,更加注重提升市场主体感受度,更深层次推进探索创新,把上海打造成为贸易投资最便利、行政效率最高、政府服务最规范、法治体系最完善的一流营商环境标杆城市,提升上海城市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工作目标为:一是每年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全国营商环境建设作出上海贡献。二是力争用3-5年的时间,上海营商环境国际竞争力跃居世界前列,政府治理效能全面提升,市场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率先建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华源介绍,《实施方案》从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投资环境、涉外营商环境、创新环境、监管环境、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创新引领高地、区域合作、法治环境等10方面提出了172项改革举措,涵盖《意见》明确的各项任务和全部改革举措,新增了“着力打造创新引领的营商环境高地”和“着力打造协同高效的营商环境合作示范区”2方面任务和体现地方特色的71项改革举措。
《实施方案》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更大力度保障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优化营商环境要“以市场主体为中心”,贴近企业和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强调系统施策,进一步保护激发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比如深化区域评估,推进“用地清单制”改革;全面深化多测合一和测算合一改革;全面推行联合会审、联合监督检查和综合竣工验收等“一站式服务”;推进涉审中介服务事项改革。
二是更深层次对标改革制度创新。上海要争当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创新发展的先行者。《实施方案》对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虹桥国际商务区等战略功能区提出了更高要求,鼓励这些地区大胆试、大胆闯、主动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打造营商环境制度高地。
三是更高水平推动营商环境数字化转型。推动营商环境数字化转型,推动政府审批和管理服务更加智能化、精准化,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便利度,提升企业感受度。比如,拓展企业开办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适用范围;开通具备“全类型、全事项、全流程”在线办理能力的企业变更登记全程网办系统,线上线下办理同步同标。水电气等市政接入行政审批实施并联办理,“一站式”全程便捷服务,实现不出家门“掌”上办。
四是更加突出优化事中事后监管。随着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不断深入,市场主体对政府部门的科学监管、高效监管、无感监管等要求进一步凸显。《实施方案》强调坚持宽进与严管相结合,在推进企业经营自主便利的同时,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比如,以“高效管好一件事”为目标,在预付消费卡、学科类培训、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建设项目、网约车、危化品安全、食品安全领域推行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最大限度减少监管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的影响。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彭一浩介绍,五版方案是持续深化的有机整体。从1.0到5.0版,不同阶段各有侧重,提出不同目标任务,是一个不断升级、全面深化的过程,是一项点上突破、点面结合的系统性改革。与前面几版方案相比,5.0版的亮点在于始终将企业感受度作为首要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制度建设,坚持由点及面不断深化,不断拓展改革事项的覆盖面。比如方案明确进一步完善常态化制度化政企沟通机制,聚焦企业关注事项,不断拓展改革深度、广度;“一业一证”改革在浦东新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拓展至全市范围,并进一步探索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等。
其次,5.0版进一步鼓励探索创新先行先试。5.0版首先是贯彻落实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在此基础上深化拓展创新突破,为全国营商环境优化贡献上海智慧和上海方案。支持鼓励各领域创新突破、跨区域联动创新以及监管和服务创新。比如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和创新试点六城市互联互动为切入点,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依托“一网通办”等平台和数字化科技手段,通过大数据、物联网探索创新重塑服务理念和监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