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无论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层面,或推出新政,或总结经验,或谋划未来,致力于以更加务实的举措,推动营商环境持续向“优”。
1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在去年分两批推出21个重点事项基础上,此次新推出12个重点事项,涵盖经营主体和个人办事的多个方面。截至1月17日,微博上“高效办成一件事”话题阅读量累计达143.2万,可见“高效办成一件事”广受关注,解决了企业和群众的“心头事、身边事、关键事”,获得感不断提升。 涉企行政执法,本周备受关注。我国政法机关的一系列举措,推动涉企行政检查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在法治轨道上进行。1月13日召开的全国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趋利性执法司法的严重危害,严格依法加强对相关案件的审查,聚焦扩张管辖、人为制造异地管辖、以轻缓刑威胁诱导认罪认罚等情形,建立健全甄别、处置、防范机制。《人民法院报》评论称,司法权本质上是中央事权,搞趋利性执法司法不仅与司法权的中央事权属性相悖,更会严重损害市场预期,阻碍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有效配置与市场活力的充分迸发,破坏法治环境与营商环境。因此,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严防趋利性执法司法。 同一天,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最高检主要负责人表示,着力依法监督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特别是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最高检交办31件重点案件,挂牌督办一批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案件。第一财经评论称,检察机关处在司法领域的中间环节,一些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需要借此进入法院审判环节,检察机关本身就具有监督的重要职能;人民法院是最后一道闸门,是受到非法侵害相关人员获得司法救济的最后手段。“两院”都强调严厉制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充分体现了社会期盼。通过挂牌督办等方式,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明确裁判标准,具有重要意义。 1月15日,司法部发布第二批8个执法监督案例,旨在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功能,指导各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提高精准监督、有效监督水平。此次公布的案例显示,有企业反映一年内接受各种检查60多次,与其在外地办的企业4年仅接受过2次抽查相比,明显不合理。《经济日报》评论称,在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群众就业增收面临压力的背景下,乱检查的危害不只是罚了一笔款、扣了一批货、停了几天产的事,破坏的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影响的是人民群众的预期和信心,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行政检查执法人员必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按程序执法,凭良心办事,真正发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作用,为企业安心经营、放心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中共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1月16日在《求是》杂志发表的署名文章再次强调。将其纳入落实落细党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之一。 进入1月中下旬,全国多个省份开启“地方两会”时间,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成为不少地区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 1月13日,河北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要重点做好八方面工作,其中之一即聚力深化改革开放,有效激发发展活力,具体包括持续推进市场化改革、持续扩大高水平开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同一天,黑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十方面重点工作任务,在“着力提高投资效益方面”提出提升招商引资质效,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方面,提出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 1月14日,湖南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今年十方面重点工作,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方面,提出开展“投资湖南”全球招商活动;常态化开展“送解优”行动,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等。 同一天,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25年将认真抓好十一方面的重点工作,在“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增强发展动力活力”方面,提出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快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一网通办”等。 …… 不难看出,为全面推进营商环境这项系统工程向纵深推进,持续向“优”,各部门各地区尚须从多个维度采取务实管用的“硬举措”,不断厚植营商环境沃土。 “优化营商环境需要久久为功”,1月13日《上海证券报》以此为题发表评论。好的营商环境是发展经济的“先手棋”、招商引资的“强磁场”、利企便民的“百宝箱”。新时代新征程,当“要素红利”逐渐让位于“创新红利”,“政策红利”逐渐让位于“制度红利”,营商环境的重要价值更加凸显,深化改革的宝贵机遇弥足珍贵。唯有下大气力、久久为功,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才能让经营主体本固根深、枝繁叶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