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向社会正式发布了19个新职业和28个新工种信息,并调整变更了11个职业(工种)信息。其中,由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商业贸促会)建议提出的“售后服务管理员”作为国家职业新工种正式纳入国家职业分类,成为“营销员(4-01-02-01)”职业下增设的工种。
根据国家标准GB/T 34432-2017《售后服务基本术语》,售后服务(after-sales service)是指商品售出后,为满足顾客的需求提供的一系列活动和措施。售后服务人员则是使用售后服务网络,按照售后服务要求,从事或管理规划、咨询、配送等服务内容的工作的人员。 为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现代职业分类体系,大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开发新的就业增长点,201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建立完善新职业信息发布制度,实施职业分类动态调整,此后每年发布1至2批新职业信息。2022年,修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为及时反映职业发展变化和趋势,2023年10月,人力资源社会何保障部发布通告,向社会公开征集新职业信息。经商业贸促会申报建议、专家评审论证、书面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意见等程序,今年5月,面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在吸收采纳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向社会正式发布“售后服务管理员”作为国家职业新工种。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质量强国纲要》明确提出:“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必须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等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新优势,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坚定不移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质量强国纲要》共有三处明确提到“售后服务”。此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40 号)则提出:“要创新服务渠道,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开展售后服务,推进售后云服务模式,提高售后服务质量”。因此,以售后服务为代表的生产性服务,是经济发展新优势培育的核心关键点,也是推动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重要方面,亟需技术技能人才的支撑。 近年来,商业贸促会持续通过职业分类研究和标准化研究推动售后服务领域的相关工作。在职业分类研究方面,商业贸促会于2021年和2023年两次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建议将“售后服务管理员”作为新职业或新工种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在标准化研究方面,商业贸促会于2021年立项并启动了《售后服务管理人员职业能力要求》团体标准研制工作。 下一步,商业贸促会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部署,做好售后服务管理员国家职业新工种的宣传推广、职业标准编制和职业培训课程开发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