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邓州:打好“司法联谊”制度“组合拳” 架起民营企业发展“连心桥”

来源:邓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更新时间:2024/7/23      浏览:

为进一步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全力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河南省邓州市委政法委通过构建工作定期通报、司法“开放日”、企业“面对面”、案件“直通车”、问题“周回访”五项工作机制,积极建立“司法联谊”制度,搭建企业与司法机关直接对话沟通平台,构筑“亲清”政商关系,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4年以来,在邓州市委政法委的牵头组织和邓州市工商联的紧密配合下,充分征求了邓州市人民法院、邓州市人民检察院、邓州市公安局、邓州市司法局等部门和民营企业家代表的意见后,成立了邓州市“司法联谊”活动领导小组,创新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政法机关和民营企业中建立“司法联谊”制度的实施方案》(邓政法〔2024〕4号)。《方案》明确了“司法联谊”五项工作机制,让企业充分感受到来自司法的温度和阳光。

(一)精准施策,靶向滴灌制度化。邓州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邀请民营企业家代表走进机关,开展司法机关“开放日”活动。“司法联谊”活动领导小组每半年开展一次公、检、法、司四机关向民营企业家通报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工作。每半年开展一次企业“面对面”活动,公、检、法、司相关领导和法律专业人员深入企业,现场“把脉问诊”。涉案企业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市委政法委、工商联申请,开展由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相关机构参与的案件“直通车”专题研究活动。领导小组根据企业所提出的诉求,结合实际情况与相关部门一起商讨解决问题后,在7个工作日内对诉求企业进行回访,确保企业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真情服务,护航发展再提升。司法机关通过定期通报,极大的加强公检法司之间配合协同,促进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定期通报制度还有效的促进了司法机关与民营企业家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更加深入了解企业家的需求和期望,能有针对性的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综合能力和服务意识。定期通报制度消除民营企业对司法机关的误解和疑虑,增强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度。“开放日”制度还让企业家走进司法机关,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拉近距离营造“亲清”政商关系。让企业家参与“开放日”活动,司法机关自觉接受监督,把自己的工作置于“镁光灯下”,更阳光。

(三)真心帮助,助力企业更合规。“面对面”服务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遵守法律,降低因不懂法而产生的风险。如民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常遇到的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各种法律问题,如果能够得到专业的法律维权服务,就能及时解决这些问题,减少损失。“面对面”制度让企业家更直观了解法律知识,进而拿起法律武器维权,达到普法的最佳效果。该制度把法律维权服务送进商会、企业和基层,增强司法部门的服务意识和职能,有助于法治社会建设,体现司法部门对商会、企业和基层的关心和支持,有效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

(四)提高效率,满意度再上台阶。“直通车”制度让司法部门更加精准地分配司法资源,优先处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确保司法资源的高效利用。能够确保案件快速进入司法程序,减少中间环节,缩短案件处理时间,及时跟踪处理进度,有助于及时解决矛盾纠纷,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通过“直通车”快速、高效地处理涉企案件,减少因案件拖延而产生的不满和矛盾,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周回访”制度通过收集和分析企业的反馈意见,了解案件实际执行情况和矛盾纠纷解决效果,发现司法服务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及时进行调整改进,提升司法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发现可能导致纠纷再次发生的因素,从而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减少二次纠纷发生率。

自“司法联谊”制度建立以来,成功调解民营经济领域案件109起,为企业家开展现场线下法律培训6期,解决司法问题20余个。在2024年4月25日全国工商联举行的“民营企业法律维权观摩交流会”上,邓州市“司法联谊”制度入选《全国工商联法律维权观摩交流会制度机制材料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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