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发布”7月1日消息,日前,经云南省委、省政府同意,省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会同省纪委办公厅对2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其中之一,就是团省委以“挂职”名义大量违规借调工作人员。
通报显示:
截至2024年5月底,云南省团省委“挂职”人员远超规定数,且基本上未按要求备案。按规定“借调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但团省委明确干部“挂职”时间为1年,期满后还可以“续挂”。按规定不得借调“新录用(聘用)乡镇工作人员未满乡镇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但团省委依然借调。
根据工作安排,各级各部门应于5月底前全面完成借调县乡干部和中小学教师清退工作,团省委经多次提醒后,6月中旬才将县乡干部清退,且2023年9月抽调的2名小学教师一直未清退。截至6月25日,团省委仍有大量“挂职”人员,其中,6月中旬又新抽调4人。
通报指出:团省委借调干部范围广、时间长、人员多,“体外循环”情况突出,借调的“干着”、在编的“看着”。
值得关注的是,就在一个多月前的5月31日,新华社就发表了题为《谨防“借调”的干着、“在编”的看着》的评论文章。
文中描述了新华社记者在调研中的发现:
基层单位对上级随意借调人员颇有微词。有的单位借调人员数量接近甚至超过自身在编人数。同一性质部门,只要上级开口要人,下级一般遵从,就算性质不同,部分有较强话语权的部门也能轻易实现跨领域、跨部门借调。
该评论文章聚焦“过度借调”,指出此现象不但影响了干部队伍的稳定和培养建设,更易滋生懒政怠政——
对被借调单位来说,被借调干部往往是骨干力量,人被抽走后一些重要岗位业务运转艰难。对借调单位来说,被借调人员承担的工作逐渐演变为常态性工作,助长了慵懒之风。对被借调人员来说,归属感、获得感下降,评优和晋升机会减少,工作积极性受挫。 文章提出,刹住过度借调的不良之风 ——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监督力度。借调本意是为促进干部交流培养,但往往存在“程序后面再补”“人去了再说”等随意性,需从制度上进一步明确借调的条件、程序、期限、借调人员比例上限等,防止借调扩大化、随意化。 ——要进一步追问借调单位机构设置、编制安排是否合理,人岗是否相配。现实中,一些单位存在人、岗、编不一致现象,有的科室处室“官”多,“兵”全靠借调。这就要考量借调人员较多的单位机构设置合理性,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要深入挖掘本单位干部潜力。一位被借调到上级部门的同志反映,在借调他的单位,不管是日常工作还是专项工作,甚至活动、会议的筹备,材料的写作,都能成为借调理由,借调人员是工作执行层面主力,在编人员更多的是给予方向性指导。须下大力气铲除在编干部“慵懒病灶”,对于“躺平”“侧卧”的干部,要树立起鲜明的绩效考核导向。 此外,就在云南通报该省团省委问题的前几天,澎拜新闻也发表了长篇报道《困于“借调”的基层干部》。文章从一位30岁西南某省乡镇公务员的视角展开。 这位女干部负责党务工作,2022年7月入职后,转年3月,就被借调到县委办。过去一年,她时常加班到晚上九十点,逐渐成为县委办秘书股的主力队员,每天处理大量文件,撰写拟办意见。只有在周末才回市里的家,陪陪五岁的女儿。 据她介绍,她所在的县委办,40名职工中有近一半是“借调人员”,且平均年龄不超过35岁。更有甚者,退回原单位之前,她所在的县委办秘书股四人,股长和副股长在内,全部是借调人员。 文章聚焦了借调中面临的多个问题—— 由于借调干部的人事关系在原单位,工资也由原单位发放,使得他们有时要面对派出单位和借用单位工作任务的“两面夹击”,很难找到归属感。 “长期借调”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基层单位业务运转的压力。在基层调研时发现,业务骨干被借调支持上级单位的工作,导致乡镇人手不足的情况普遍存在。 但在实际考核中,多名借调人员表示,未见到借调人员参与借调单位的评优。而原单位考核时,也一般默认不将借调人员放在优秀等次。 文章也提出了对规范借调的建议—— 要规范借调时限,借调到期后若无特殊情况,借调干部必须返回原单位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按规定报请组织人事部门和相关领导批准,补齐手续后方可继续借调。 可以考虑由组织部门牵头设立一个专司干部借调的内设机构,对任何单位涉及“借调”、“抽调”、“专班”或“跟班学习”等名义的人员变动,进行备案。 进一步落实和监督“借调期限满6个月以上的,年度考核在借入单位进行”这样的管理办法,不能让借调干部陷入“爹不疼,娘不爱”的尴尬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