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等三部门:发挥行政复议作用,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来源:司法部网站      更新时间:2024/6/2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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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司法部举行“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司法部将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于今年6月至12月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加大对涉企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依法审理企业对罚款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纠正小错重罚、以罚代管、以罚增收等突出问题,加大对政务失信的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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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局长周院生回答记者提问 摄影记者 满博


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局长周院生在发布会上介绍,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是维护人民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保障措施。司法部作为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指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有关政府部门法制机构等行政复议机构,积极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服务和保障。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推出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的5个方面18项具体举措。

一是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申请渠道。比如,在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平台开通企业申请行政复议专用通道,开展涉企宣传等,让企业更愿意、也更善于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

二是做实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比如,加大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力度,邀请工商联、商会等共同做实行政复议案前、案中调解等。

三是加大对涉企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比如,依法审理企业对罚款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纠正小错重罚、以罚代管、以罚增收等突出问题,加大对政务失信的监督力度等。同时要求各省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选取1-3件重大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四是发挥行政复议预防涉企行政争议的作用。比如,对行政复议办案中发现的涉企共性执法问题及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加强行政复议类案规范;建立助企防范行政争议机制,制定发布企业内部管理风险点提示单等,促进企业合规经营。

五是强化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的跟踪问效。比如,建立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回访工作机制等。专项行动期间,将对近五年内的涉企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调解书的履行情况作全面梳理,建立台账,逐案督促履行到位。

周院生表示,下一步,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将积极指导各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发展改革部门、工商联抓好这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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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副司长于文涛回答记者提问 摄影记者 满博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副司长于文涛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与司法部、全国工商联一道,积极落实专项行动方案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效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加快形成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依法积极稳妥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我们将组织发展改革系统配合各级行政复议机构,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大力度做好与经营主体的沟通、调解工作,推动争议的实质化解。

二是完善涉企政策的制定机制。我们将加强新出台政策与宏观政策趋向一致性评估。同时立足发展改革部门的职能,认真研究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各类影响企业健康发展的共性问题,不断完善涉企政策,以务实举措为企业解难题,助力企业稳预期、提信心、促发展。

三是推动健全多元纠纷的解决机制。推动建立规范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线索部门共享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经营主体反映的共性问题和诉求,推动健全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鼓励优先采取行政复议等非诉讼的方式来化解矛盾纠纷,为经营主体提供低成本、多样化、一站式的纠纷解决方式。同时,随着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及时跟踪总结经验,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行政复议便企、利企措施及时上升为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通过行政复议来发现经济发展中的堵点、痛点问题,推动完善相关制度举措,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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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联法律服务部副部长李强回答记者提问 摄影记者 满博


全国工商联法律服务部副部长李强表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强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强调发挥工商联作用、促进“两个健康”,去年发布的民营经济31条,明确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对工商联履行职责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我国民营企业数量超过5500万家,他们对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的法治期待越来越高。

司法部、国家发改委、全国工商联共同开展的此次专项行动,聚焦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出系列务实举措,工商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民营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宣传好涉企政策措施。深化与司法部等部门开展的“万所联万会”机制、企业家法治素养提升、“法治体检”“法律三进”等法治载体,加强对行政复议等涉企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和精准推送,着力提高民营企业对行政复议的知晓度和认可度。

二是化解好涉企矛盾纠纷。在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法院等多方支持下,工商联商会调解已成为化解涉企纠纷的重要力量。目前,工商联所属所联系的商会超过了5万多家,建立的商会调解组织超过6000家,有企业家和商会会长、秘书长在内的调解员过万人,四年来我们调解了各类涉企纠纷37万件,调解成功率在68%。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动成立各类商会调解组织,积极参与行政纠纷案件的案前、案中调解,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三是引导好企业合规建设。在最高法、最高检指导和推动下,全国工商联、司法部等共14家单位正在协力推进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以刑事合规激励来带动企业加强合规建设。截至今年3月,全国各级检察机关适用第三方机制案件7153件,适用比例达到75%,今年前5个月各级人民法院适用第三方机制案件比例达到了83.8%。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司法部等深入推进法治民企建设,以亲清交往、合规用工、防治企业内部腐败、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内控监督机制建设等方面为重点,引导民营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共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是搭建好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工商联及各类商会处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的一线。我们将发挥自身优势,深入了解民营企业涉行政复议相关诉求,及时汇总新情况新问题向司法行政部门反馈,共同推动在法律框架内有效解决涉企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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