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协委员赵晓阳:加强涉税司法人才队伍建设 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来源:中国日报网      更新时间:2024/1/30      浏览:

“王凯省长在代表河南省人民政府向大会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将‘推进深层次改革,实施制度型开放’作为全省上下2024年九项重点工作之一,其中一个主要的工作抓手就是‘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而纳税作为世界银行纳税指标体系衡量营商环境的11类一级指标之一,充分展现了税收治理对经济体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在今年河南省“两会”上,河南省政协委员、河南牧真律师事务所主任赵晓阳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赵晓阳委员认为,“税务营商环境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要素流向,税费负担与税收遵从成本,成为其投资决策的重要考量因素。当前涉税件数量不断攀升,争讼内容呈现多元化、复杂化趋势,如何实现税收司法的法治化,保障涉税案件处理的公正,对于进一步优化河南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加强税收治理,营造良好的税务营商环境就愈发凸显出其紧迫性和重要性”。

赵晓阳委员就进一步优化河南省税务营商环境建议如下: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指出,要“推进法院人员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由于涉税的诉讼案件专业性很强,部分地区的税务机关相对缺乏应诉经验,人民法院在审查税务相关诉讼案件时也相对陌生,要实现税收司法的法治化,保障涉税案件处理的公正,首要前提是必须具有精通税税务、法律、会计、审计等多重知识的专业人员来专门处理税务案件。建议案件量较大的发达地市和涉税诉讼多发地区的人民法院,首先积极试点组建相对固定、专业的涉税务案件司法审判队伍,提升涉税案件审判能力。

二、涉税刑事案件的处理中,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为例,一些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还是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不当。因此,设立专门的税务法庭才能实现税收司法的法治化,保障涉税案件处理的公正和效率。因此建议通过指定管辖方式在一些试点地区、试点法院设立税务法庭,积累审判经验在条件成熟时,考虑设立税务法院。这有助于推动省域范围税收法治化建设,实现司法领域依法治税。

三、河南省高检、省高法和税务机关通过发布涉税案件典型案例、清查涉税类“挂案”等方式加强对涉税案件司法质效的监督、指导。通过对涉税案件专业司法人员培训、与税务机关、稽查机关联合培训、挂职锻炼等形式,加快涉税案件专业司法人员队伍建设,满足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

四、建议做好税收司法和行政复议的衔接,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涉税行政案件处理中的主渠道作用。(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史宝银|陈凤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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