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今天出台 全国率先把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写入法规

来源:新蓝网      更新时间:2024/1/26      浏览: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天,浙江省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条例》开全国之先河,将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通过立法予以固化,从市场环境、政务服务、要素支撑等方面,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基础制度和具体规则。对浙江一千多万家市场主体来说,新《条例》相当于给他们吃了一颗“定心丸”,也为浙江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提供法律支撑。

一、集大成者 为“优上加优”再添一把火

浙江一直是营商环境的优等生,近年来相继出台《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等,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形成了一系列小切口、浙江味的先行探索。此次出台的新《条例》集成个转企直接变更登记、数据集合权益登记等一系列首创做法,对各地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进行固化提升。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吴恩玉表示:“和之前相比,新《条例》侧重于建立营商环境领域的基础性制度,目的在于增强浙江营商环境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对于提振市场信心、改善社会预期具有重要意义。”

二、率全国之先 吸纳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最新成果

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是我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牵引性抓手,不久前,相关做法还写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新《条例》厘清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明确增值服务的基本内涵,并建立增值服务具体制度。今后,企业综合服务专区可以汇集涉企政策,精准计算企业需求,把以前的“人找政策”变成“政策找人”。省社科院副院长唐明良认为:“过去的营商环境改革更多是强调便捷化、规范化,现在走向‘增值化’,这是公共管理理念上的一次跃迁。以此为抓手,能推动浙江营商环境真正走向一流。”

三、对标国际一流 积极回应新形势下企业新诉求

去年五月,世界银行发布新的营商环境评估体系,与原有体系相比,更强调监管框架、公共服务、办事效率等,新《条例》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借鉴吸收国际领先的新理念新标准。此外,立法过程中累计发动3200余名级人大代表共同参与,邀请 300 余家企业和国外驻浙商务机构参与座谈。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深入调查研究,最终通过的新《条例》聚焦建立基础体制机制、健全准入退出制度、落实增值服务理念等九个方面,形成了一部有鲜明浙江辨识度的优化营商环境综合性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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