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也是地区竞争力的一个重要体现。《“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中提出,一流的营商环境才能打造一流的城市群,在推动各区域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哪些新举措?
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主动引导重点区域加强营商环境改革创新。
首先是抓顶层设计,立足区域特点有针对性作出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持续出台重点区域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出台长三角行动方案,这个方案以一体化建设为重点,加强各项改革举措的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合,推动一体化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拓展。截至目前,5方面17项改革任务都取得了积极进展。
第二方面是抓基层创新,引导地方大力探索更多原创性举措。在重点区域率先推进三年行动计划,目的就是要积极探索并总结提炼行之有效、企业和群众满意度高的创新举措,服务全国优化营商环境。
第三方面是抓制度建设,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长效机制。加强重点区域营商环境相关制度建设,是确保改革举措可复制、可推广的重要前提。长三角地区已经在政府采购、海关一体化协同工作机制、市场监管执法尺度和裁量标准等方面,建立起三省一市统一的制度安排。粤港澳大湾区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加大压力测试,着力在形成更多突破性制度创新成果上下功夫。京津冀三年行动方案也将在强化协作机制上重点谋篇布局。
202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继续会同有关方面持续推进重点区域优化营商环境,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兴业提供更多便利和更好服务,助力区域重大战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