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11月16日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上的书面演讲中指出,“无论国际形势如何变化,中国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决心不会变,一视同仁为外商投资提供优质服务的政策不会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适应经济全球化新趋势的客观要求,通过制定完善政策、推动营商环境便利化改革、搭建政务服务平台等一系列举措,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显著增强,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当然,也要看到,我国营商环境仍然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按照国际最高标准打造营商环境,全面深化改革,加强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机会平等、权利平等、规则平等的市场环境,仍是当前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
从改革进程来说,东中西部地区营商环境差异较大。“一网通办”各地登录入口不一样,部分地区仍存在线上提交电子材料、线下仍需提交纸质材料的情况。一些在全国各地设立分公司的外资头部企业反映,各省甚至同一省份不同地市级政府在办理开办企业、建筑施工许可等备案、核准事项过程中,所要求填报的表格、准备的资料、办理的流程和时限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不同地区、部门和层级的法律法规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操作流程随意性较大。
从政策实施来说,政策环境和政务诚信有待改善。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在政府采购、招投标、参与标准制定、资格认定、税费减免等方面存在不公正待遇。一些地方政府在制定产业政策过程中与企业缺乏沟通,通常在临近颁布时征求意见,企业不能充分反映诉求。部分法律法规措辞过于宏观、模糊,缺乏具体实施细则,造成企业错误解读或过度担忧。有的地方政策出台后缺乏宣传推送,一些利好的政策企业并不了解。有的地方政府换届更替造成“新官不理旧账”,政策变化频繁,政策落实、落地困难。
从具体环节来说,融资难、融资贵仍是企业反映较多的问题。一些成长较好的中小民营企业,由于缺乏可作为抵押的实物资产,难以获得贷款。中小民营企业贷款利息、担保费普遍偏高。不少地方没有搭建起有利于资金供需双方精准对接的平台,双方信息不透明、不对称是造成金融机构“不敢贷”的主要原因。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供给不足,第三方机构服务能力及水平低,基层知识产权保护机构相对匮乏、人才队伍建设滞后。
提升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应着力做好以下几点。
第一,重点城市做好应对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工作。2023年1月,世界银行正式启动新的营商环境评估(BEE)指标体系,我国评估的重点城市应尽快对标BEE指标体系,围绕企业获得感,针对评价内容、数据收集方式、评分方式等逐项分析研究,在总结现有经验基础上,加快形成相应的改革思路,持续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中不断创造更多“率先”,为全国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第二,推动部分环节规范化标准化。尽快由相关部门牵头,用好北京、上海等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施工许可、纳税、跨境贸易、财产登记、获得电力、跨境贸易等环节的改革经验,研究梳理各环节政务服务所涉法律法规体系、政策性文件等公开便利查询的资料,规范线上线下办理流程、必备资料、办理法定时效和承诺时效,规范需要填报表格和中介服务,健全数字政务服务平台,形成标准相对统一的全国服务体系。
第三,进一步提高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引导政府加强对相关政策法规学习,加强对地方政府在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重大战略和政策的动态监控,及时纠偏,确保下位法与上位法一致,重大政策“一竿子插到底”。对企业影响较大的政策措施,尤其是限制性政策措施,避免文件出台的突然性,文件实施要给企业一段适应期和缓冲期。鼓励各地搭建政策、法律法规精准推送平台,加强各类政策宣传解读,让惠企政策及时准确触达到每一个企业。
第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促进市场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是世界银行BEE指标体系中新增的两项评价内容,也是我国下一步对标国际营商环境规则推进改革的重点领域。加快推进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领域营商环境改革,破除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影响经营主体公平竞争的不合理限制和隐形壁垒。减少对招标人通过资格预审和招标文件、提出注册地、所有制性质、市场占有率等不合理限制,加强对影响市场公平竞争行为的监督监管,研究出台监管细则,强化制度监管。充分利用科研院所、博士后站点等各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队伍建设,加大对复合型知识产权保护人才的培养力度,在产业密集型城市设立基层知识产权保护机构。
(李娣,作者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