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陈永奇主持召开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西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听取优化营商环境、林芝市改革开放先行区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自治区领导肖友才、张洪波、韦秀长出席会议。
陈永奇指出,制定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深刻认识制定出台《条例》的重大意义,贯彻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文本,推动尽快出台。要扎实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对标行动要在持续上下功夫,学习借鉴其他省市的好经验好做法,坚持问题导向,真正做到“四最”;招投标专项治理要在深入上做文章,针对反映强烈的堵点难点痛点下大气力解决,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惩治和曝光力度,发挥警醒震慑作用;政务服务要在提升上求突破,实行一网通办、一次告知、一次办结,真正做到审批事项进入大厅、公共交易进中心“应进尽进”“应办尽办”;要素环境要在改善上见实效,推动用地用水用电用工等高效精准供给,优化公平竞争环境,提高市场主体获得感;日常管理要在监督上动真格,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挥好社会各界监督员作用;宣传工作要在政策解读、营造氛围上再加力,进一步提高知晓度,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更好助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陈永奇强调,支持林芝高质量发展、促进改革开放先行是自治区党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有关部门和林芝市要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各方责任,落实好自治区意见、一揽子支持政策措施、有关部门细化措施和林芝市实施方案。要发挥好区位优势,依托重大项目,利用好国际论坛等重要平台,抓一件成一件,进一步深入改革开放。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强化政策、要素支持,以林芝先行区建设引领全区改革开放。(杨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