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正在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8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举措》),聚焦促进公平准入、强化要素支持、加强法治保障、优化涉企服务、营造良好氛围等5个方面,提出28条具体措施。其中提到,开展“打假治敲”等专项行动,依法打击蓄意炒作、造谣抹黑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网络黑嘴”和“黑色产业链”。
同一天,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近期,国家网信办深入推进“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截至目前,重点网站平台清理涉企虚假不实等信息8.6万余条,依法依约处置账号8425个。
国家网信办提到,要重点打击恶意集纳炒作企业负面信息,谋求非法利益问题;虚构企业家私生活话题、炒作企业家个人隐私问题;传播带有地域歧视、人群歧视等标签式、污名化信息问题。
具体而言,部分账号恶意集纳企业过往负面信息,有的非法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以发新闻稿为由谋求商业合作,有的发布涉企负面信息后以删帖、消除影响为由索要财物。也有账号为博眼球、赚粉丝、吸流量,热衷炒作所谓企业家的情感经历、婚姻故事、家庭成员和个人健康等话题,严重侵犯企业家个人隐私。对于上述情况,将严厉整治,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国家网信办表示,下一步,将持续聚焦网上破坏网络营商环境的各类问题,进一步加强涉企信息举报受理,督促网站平台拓宽举报受理渠道,强化问题网站平台和账号管理,为企业聚精会神干事业、心无旁骛谋发展营造良好的网络营商环境。
“当前,网络时常出现一些影响经济发展、抹黑营商环境的恶劣甚或违法言论,给企业和企业家的形象造成冲击,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信心和稳定预期。”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陈兵告诉澎湃新闻记者,优化营商网络环境并非将善意的批评拒之门外,而是着力治理编造传播虚假不实信息的网络乱象,用法治为经营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环境,让他们放开手脚,轻装上阵,专心致志搞发展,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
多管齐下促进提振民营企业信心
今年以来,为提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信心,国家相关部门频频出招,从形式来看,既有实际的支持措施,也有政府部门与企业家会谈听取相关建议。
7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意见》从总体要求、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等八方面提出了31条举措,回应了市场核心关切以及痛点、难点。作为落实《意见》的配套政策举措,8月1日,《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对外发布。
不仅是支持措施,企业家的声音也在密集听取,单单7月,国家发改委6位领导分头行动,密集听取至少30家民企意见建议。
7月26日,国家发改委消息称,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春临与货拉拉、美克美家等民营企业座谈交流,并在赴新疆、福建等地调研时与华孚色纺、运盛纺织、赛客医疗、海辰储能等民营企业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对当前宏观经济形势的感受、看法和判断,所处行业及企业自身发展面临的困难问题和相关政策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杨荫凯与圆通速递等物流企业进行座谈交流,了解民营企业对快递物流行业意见建议,同时还利用出差期间到重庆洁利雅家政服务有限公司调研了解家政社区一体化发展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郭兰峰赴中关村机器人产业创新中心调研,并主持召开有关领域民营企业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
7月3日、10日、17日,郑栅洁分别主持召开了3场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与部分民营企业负责人面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交流,认真听取了民营企业经营发展情况、面临的困难问题和相关意见建议。
清除干扰因素,稳定发展预期
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离不开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对于造谣抹黑、恶意中伤民营企业的行为,监管力度也在不断加强。
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11个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的典型案例,其中提到,在小米公司诉凌某网络侵权案中,法院依申请及时裁定被告立即删除侵权文章及视频,防止进一步扩大对民营企业名誉权的损害,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打击恶意损害企业名誉权的司法态度,推动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
在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看来,在自媒体时代,流量成为了“法宝”,部分自媒体账号过度追逐流量,通过危言耸听的方式引导受众,甚至有组织地传播虚假消息或恶意扭曲真相,并互相印证,以博得关注。部分企业利用这一自媒体乱象,煽动舆论,以进行不正当竞争。公众人物例如企业家由于担心受到自媒体的负面影响,“噤若寒蝉”,对于企业运营与资金都产生了较大影响。
朱巍建议,首先应当通过立法,加强对于MCN的管理,并积极治理传播矩阵,对有偿新闻、敲诈勒索这一黑色产业链进行打击。针对自媒体账号,应当进行依法依规常态化监管,并推行自媒体账号信用公示化,推动自媒体建立信源意识。
此外,平台方应当推行网络真实身份认证,避免账号交易行为,同时应明确平台审核责任,避免可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相关信息过度传播。
5月31日,中央网信办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部分企业代表对优化营商网络环境的意见建议。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网络侵权举报受理,开设线上涉企举报专区,降低企业举报难度,进一步加强问题账号等的管理,从严处置恶意首发、胁迫企业开展商业合作的账号,严厉打击雇佣网络水军对企业进行诋毁、抹黑等行为。
4月28日,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开展“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也提到,要深入清理处置涉企业、企业家虚假不实和侵权信息,坚决打击恶意炒作行为,依法查处侵害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网站平台和账号,为企业聚精会神干事业、心无旁骛谋发展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
《通知》要求,不得采用“标题党”歪曲新闻原意、断章取义企业家过往言论和片面解读企业财务报表等方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不得恶意集纳企业负面信息、谋取非法利益,以及发布企业和企业家负面报道、评论后,以删帖、消除影响为名索要财物、要求投放广告和开展商业合作等;不得蹭炒涉企热点事件进行恶意营销,以及跨平台多账号密集发帖恶意攻击企业、企业家;不得利用自身信息发布便利,以及技术、流量、影响力优势,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和误导性信息,抹黑攻击竞争对手。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政府出台密集政策整治网络黑嘴和黑色产业链,这不仅可以塑造清朗、健康的网络舆论环境,而且能够营造宽松、和谐的网络营商环境,清除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掣肘和干扰因素,进而提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发展信心,稳定民营经济的发展预期。”华东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翟巍认为。
翟巍表示,政府出台的这些政策和措施能够对违法行为作出有效规范。在政府主导的前提下,网站平台、网络媒体、行业协会、相关企业和社会公众应当相互协同,形成多方治理的合力,共同为民营经济打造友好、健康的网络营商环境。
“在这一网络营商环境中,政府不仅应当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全链条防范、清除针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污名化行为,而且也应注重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正向激励措施,鼓励、支持发掘民营经济闪光的传播行为。在地方营商环境的评价指标体系中,政府也可考虑植入网络营商环境的指标,从而推进各地打造有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网络营商环境。”翟巍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