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营商环境改革经验系列篇(六)

来源: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3/7/28      浏览:

  编者按:2018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视察时强调,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2021年,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被列为广东省新发展阶段推进创造型引领型改革的重要任务。为展现近年来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成效,现推出广东营商环境改革经验系列,供各地互学互鉴、共同提升。


  ● 第二十八篇

广州市持续拓展“区块链+税费服务”系列应用,提升办税便利度

  广州市税务局创新将区块链技术运用在办理纳税业务中,推出“区块链+电子发票”“区块链+股权转让”“区块链+出口退税”等系列应用,提升办税效率和便利度。

  一、主要做法

  (一)“区块链+电子发票”。经营活跃的大企业开具发票的频率高、数量多,对开票系统性能要求高,传统模式下,需要反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量发票或改变发票版本。广州市税务局研究推出将区块链技术运用在开票业务中,从发票的申领、开具、查验到入账,全流程在区块链链上储存和流转。数据分多个副本存储和使用,有效避免单点故障带来的服务不稳定,满足企业和个人快速开票的需要;区块链发票没有数量和金额的限制,满足业务需求多样、量大的企业开票需要;全流程完整追溯、信息不可篡改等特性,满足税务部门完善发票管理、税收分析和监管的需要。

  (二)“区块链+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涉及申报完税、股权变更等多个流程,以往,纳税人需要向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重复提交多份材料、多头跑动,也存在虚构完税证明等风险。广州市在全国率先推出“区块链+股权转让”,实现“申报完税-数据上链-智能审核-股权变更-后续管理”跨部门、全流程实时链上流转。新模式下,纳税人只需在税务部门完成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申报,相关完税信息将自动归集上链,系统自动查验确认完税情况和股权转让金额等关键信息后,将数据实时传送到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以此为依据办理转让股权变更登记,系统自动将股权变更明细数据实时回传上链,供税务部门用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及后续风控管理。既为纳税人提供全流程网上办结的便利服务,压缩办理时间近60%,也规避人工审核的诸多风险、堵塞征管漏洞。

  (三)试点“区块链+出口退税”。以前,企业在办理出口货物退税时,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委托出口货物证明》,由于税务、海关等部门间信息共享不够完整和及时,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数据比对工作量大,审核时间长,委托方也无法掌握证明办理进度。为进一步提升出口退税效率,2021年8月,广州市税务局试点上线“区块链+出口退税”应用,将纳税人基础信息、出口退税海关数据、发票数据等所有出口退税基础信息上链,企业办理业务过程中免于提交各种已上链信息证明。在《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开具过程中,出口退税数据在委托方税务局、受托方税务局、税务总局和海关之间即时共享、便捷应用,一方面为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数据自动比对和审核功能,有效缩短两种出口货物证明开具时限;另一方面为纳税人提供证明开具过程全程跟踪功能,提升出口退税便捷度和透明度。

  二、取得成效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全市共有12.2万户纳税人开具区块链电子发票近2200万张。通过“区块链+股权转让”模式上链完税凭证数据672.1万条次,接收股东股权变更明细53.3万条,其中企业7.7万条次,个人57.4万条次。通过“区块链+出口退税”模式,实现跨区域税务账本数据的即时共享和自动比对,有效缩短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开具时间和委托方办理退(免)税时间,全市共开具超过3.2万份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 第二十九篇

东莞市创新“获得电力”服务举措,提升企业群众办电获得感

  东莞市围绕提升用电体验,在全省率先推出现场答复供电方案、客户受电工程自检、充电桩电力预装、“电力+金融”增值服务等多项服务,有效提升企业群众办电获得感。

  一、主要做法

  (一)推出“现场答复供电方案”。通过简化电源接入点描述、简化接入系统示意图、优化供电方案计量方式描述,并将这些举措固化应用到移动作业APP,勘查人员在现场通过手机作业终端即可“一键生成”符合客户需求的供电方案,并通过互联网渠道将供电方案直接推送给客户。

  (二)推广充电桩“电力预装”服务。为助力新能源汽车发展,东莞市供电局大力推广电动汽车充电桩“电力预装”服务。加强与小区开发商(物业)沟通,推动小区提前规划充电桩用电布局,根据居民小区的规模提前安装充电桩电表,后续住户如有需求可直接过户使用,不需要再找物业开具“同意书”和到供电局申请新装用电。

  (三)首创“客户受电工程自检”服务。为提升10kV受电工程设计施工的规范性和安全性,东莞市供电局全面梳理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以及供电企业竣工检验要求,整理各类现场图片模板,将竣工验收标准细化成410个图册,并在南网在线APP等渠道推出“客户受电工程自检”服务,客户可免费查询及督促施工单位对照施工和开展自检,提升工程的规范性,减少因工程存在安全隐患需整改而耗费的时间及成本。

  (四)探索“电力+金融”增值服务。东莞市供电局与南方电网互联网公司及相关银行合作,在南网五省区内率先推出“票据缴费”和“信用证缴费”。“票据缴费”主要服务于东莞市出口型企业,企业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直接缴纳电费。“信用证缴费”支持大额电费融资支付,通过银行与供电企业数据共享,银行对企业的信用进行评估并开具“信用证”授信,每月可直接使用“信用证”缴纳电费。这两种缴费模式的利率都远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二、取得成效

  东莞市“获得电力”系列创新举措,在提升办电效率、提升服务便利、降低办电时间、降低用电成本等方面均取得成效。2021年8月起,用电报装答复供电方案环节的时间较国家规定的10个工作日压减至5分钟。截至2022年10月,东莞市已在9个镇街的20个小区预装了3535条充电桩,真正实现充电桩“即装即用”。“客户受电工程自检”图册有效提高客户受电工程质量和验收通过率,2021年起,东莞市高压客户受电工程自检应用比例达93%以上,竣工验收一次性通过率达到98%,验收接电时间较国家规定的6个工作日压减至3个工作日。截至2022年10月,东莞市企业通过“电力+金融”增值服务缴纳电费3.09亿元,降低了企业客户在疫情期间的电费资金压力。


  ●第三十篇

深圳市首创工业园区用电直接到户的新型服务模式,优化工业用电营商环境

  一、主要做法

  (一)坚持政府与企业联动,突破行业关键难题。一是按照“总体方案+工作指引+技术标准”思路,建立工程改造、资金补贴、设施运维、行政执法等成套政策标准及规范,通过政府财政补贴的方式,委托供电企业对工业园区配电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抄表到户及运维管理,确保工作合规、有序推进。二是尊重市场主体意见,向园区业主提供“全部改造”“部分改造”“无偿移交”等可选方案,引导各主体参与改造工作。

  (二)坚持改造与发展联动,打造新型服务模式。一是推行标准化管理,针对改造后供电企业、园区业主、终端企业形成的全新三方供用电关系,重新明确服务程序、履约关系、电价执行及计量标准,构建全新用电服务架构。二是推广优质化服务,推出“充电易”“光伏易”服务产品,为园区新基建提供“扫码接电”“绿色用电”体验。三是推动数字化升级,通过建立园区用能监测平台,实现用电情况全面感知、安全隐患超前预警、配电设施主动运维,并实时采集、共享园区企业电量及负荷数据,为政府精准制定产业扶持政策提供重要依据。

  (三)坚持纾困与提质联动,推行用电“五个更优”。一是“转供”变“直供”,供电企业直接抄表到户,彻底消除园区业主中间层转供电加价,实现用电成本更优。二是在全国率先推出“承诺备案+事后监管”办电机制,根据地方征信平台出具的信用评价报告为园区内终端企业用户提供免产权证明“零证办电”服务,实现供电服务更优。三是开发“用电日历”功能,为终端企业提供日电量、日电费等查询服务,并推动政府发放的纾困解难电费补贴“免申即享”,终端企业不再通过园区业主获取政策信息和服务,实现信息公开更优。四是由供电企业对配电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安装智能传感和智能网关等设备,对配电房内温湿度、水浸、安防门禁及设备状态的实时监控,提升园区供电可靠性,实现供电品质更优。五是对变压器等高耗能配电设施进行节能、智能化升级,同步视条件推动光伏、分布式综合能源项目建设以及集中供冷等近零排放园区改造,打造以低碳、智慧为特征的现代新型工业园区,实现绿色发展更优。

  二、取得成效

  深圳市通过探索工业园区供电综合升级改造,有效推动园区内企业用电成本降低、可靠运行、智慧升级、绿色转型。一是降低工业园区内终端企业用电成本。目前,完成改造的1305家园区已全部实现抄表到户,惠及企业1万多家,改造后终端企业用户平均电价较改造前降低0.38元每千瓦时,2022年全面完成改造后预计可为终端企业减少用电成本超40亿元。二是提升工业园区供电可靠性。目前,共有2600余处园区配电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供电企业已建成智能配电房1800余个并实现“智慧配电、专业运维、安全管理”,有效解决原有工业园区电力设施运维不专业问题。三是实现工业园区绿色低碳转型。对改造中新置换变压器全部使用高能效产品,预计全面完成改造后每年可直接降低能耗超过1.3万吨标准煤。


  ● 第三十一篇

广州市建立“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智慧监管模式,提升监管综合效能

  近年来,广州市深入推进国家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试点,建立“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智慧监管模式,实现精准监管、有效监管、智慧监管、公正监管,提升监管综合效能。

  一、主要做法

  (一)率先试点融合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靶向抽查、差异化监管。试点研发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和数据模型,依托广州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分析全市155个部门、5192个信息资源、200亿条涉企数据,按照“高、较高、一般、低”四类信用风险等级,大幅提高高风险企业抽查比例,适当提高较高风险企业抽查比例,大幅降低一般风险和低风险企业抽查比例,对全市187万企业信用风险智能判定。此外,针对企业注册登记便利化改革过程中注册公司虚假登记增加的情况,强化“一址多照”“一人多企”异常登记风险监测预警,7.4万家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查办虚假材料登记案件6000多家。

  (二)率先推行“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包容审慎监管”,构建规范高效的风险管控体系。探索建立“审慎监管企业库”“包容监管企业库”,以监管对象的基础信息和监管执法信息为依据,分类制定和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措施。一方面,全市8.6万多家食品药品、公共卫生、交通运输、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企业全部纳入审慎监管范围,加大对其中信用风险高的企业监管执法力度,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区域性、行业性问题。另一方面,全市2.9万多家高新技术企业、文创企业、非遗工作室、诚信示范企业、诚信示范楼宇入驻企业等全部纳入包容监管范围,优先采取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

  (三)率先推行“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全链条监管”,促进市场主体健康有序发展。探索建立市场主体智慧认领模型,运用人工智能、电子地图算法等技术,智能分析新市场主体登记地址信息及其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时自动派发到辖地市场监管部门,推动事前环节监管关口前移。强化事中、事后环节信用监管约束,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公平竞争等重点领域的严重违法市场主体均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依法对责任人实施限制任职,营造重点领域“不愿、不能、不敢违法”的市场环境。

  (四)率先推行“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全领域监管”,优化监管资源配置。率先将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应用从市场监管部门拓展到全市各部门各领域,推动行政执法部门监管资源高效配置。以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模型为基础,搭建电子商务、广告、食品生产、餐饮、知识产权、特种设备等专业领域的分级分类模型。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各部门在互通互用企业信用风险信息的基础上,灵活调整不同信用风险等级企业的抽查比例,智能排除已检查企业,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

  二、取得成效

  依托“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智慧监管模式,广州市有效提升监管效能。一方面,监管的靶向性和精准性增强。2021年,“双随机”抽查的高、较高、一般、低风险企业检查存在问题的比例为83.66%、59.73%、47.79%、25.36%;2021年以来,广州市各部门抽查检查问题发现率60%,同比提升18%。另一方面,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除重点监管企业外,原则上各部门每年对同一企业同类型抽查不超过1次。


  ● 第三十二篇

惠州市率先开展“插电式服务”

推动企业办电提速加档

  过去,电力用户提交用电申请或咨询后才能办理用电业务,工程项目建设用电需求迫切,电网规划往往不能及时布局,办电时间长,影响项目建设进度。为解决配套电网工程建设与用户工程项目建设之间不能有效衔接的问题,惠州市以问题为导向,根据用户潜在用电需求,提前开展“电力预装”工作,在“3+7”工业园区试点推广插电式服务模式,推动企业办电提速加档。

  一、主要做法

  (一)政企联动齐发力,用电需求提前知。印发《惠州市优化用电营商环境联席办公室工作机制》,挂牌成立优化用电营商环境联席办公室,通过联合办公机制进一步强化政企资源共享,由供电企业通过市政务大数据中心提前获取招商引资、土地出让、规划许可、建设审批等信息,提前对接建设项目业主了解电力用户潜在用户需求及用电时序。

  (二)规划建设提前做,即插即用速通电。根据提前获取的用电需求,在电网规划建设阶段,前置开展电网管廊建设、网架完善、线路迁改、开关房(站)布点、临电及永电接入点配置等工作;在土地平整阶段(一级开发)提前设置临电用电“插口”,实现企业开发阶段(二级开发)即可从周边电源点就近接入,确保变电站可同步送电、提前送电。

  (三)信息备忘时更新,分头督办提效率。建立园区用户项目信息备忘录,由专人主动跟踪掌握园区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每周对已开展的工作进行总结交流并研究部署接下来的工作重点,动态更新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接入方案、配套网架规划和建设进度等信息,对“插电式”服务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不定期召开工作专班协调会,由各专业团队分头督办落实,切实提升办电效率。

  二、工作成效

  自推行插电式服务以来,惠州市通过联席办公机制提前收集了443家企业用电需求,为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中韩产业园等多个园区的31个落地项目提供“插电式服务”,累计节省企业投资成本3401万元,每户接电平均时间减少24天。以广东德赛矽镨技术有限公司SIP封装产业项目为例,从提交用电报装需求到接上了建设期用电仅用了10个工作日,相较于之前节省了25天。

  下一步,惠州市将继续坚持主动靠前服务,在全市更广领域更大范围推广“插电式服务”,不断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为将惠州加快打造成广东高质量发展的新增长极提供高效用电服务和可靠用电支持。


  ● 第三十三篇

深圳市率先实现招投标领域电子营业执照

替代CA证书,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

  市场主体在参与招投标活动前需要办理CA证书,用于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和加解密等。而各地的数字证书由不同的认证机构颁发,彼此之间互不通用,企业需要办理多个不同的数字证书用于参加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的招投标活动,并且每年还需要向认证机构缴纳服务费,不仅增加成本负担,参与投标活动也受到限制。为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深圳市2021年12月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上线了电子营业执照功能,市场主体可通过办理电子营业执照替代CA证书参与招投标活动,进一步降低了交易成本,提升了招投标工作效率。

  一、主要做法

  通过在交易平台搭建电子营业执照功能,为市场主体提供基于电子营业执照的身份认证登录、执照信息获取、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戳(可视化签名)、标书加解密等便捷服务。一是企业免注册。市场主体通过交易平台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时,无需事先办理企业CA证书或其他介质等,可以直接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确认企业的合法身份,无需注册即可直接登录交易平台;二是证照信息互联。市场主体在交易平台完善相关信息时,可直接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功能获取企业相关证照信息,无需另外上传营业执照;三是电子营业执照+标书加解密。市场主体可以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对投标文件与相关业务操作进行确认签名与验签操作,将电子营业执照与标书加解密功能相结合,实现对投标文件的加解密服务,在保障应用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了更加便捷的应用体验。

  二、取得成效

  一是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在全国率先实现招投标业务“一照通办”。二是简化企业办事流程,将企业原来可能需要2-3天办理的投标前准备工作直接免除。三是降低企业投标成本,在招投标活动中办理和使用CA证书均需向CA公司付费,而电子营业执照领取和使用终身免费。

  截至2023年4月30日,共有3722家企业在交易平台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办理招投标业务,其中深圳企业2602家,广东省内企业3023家,省外企业699家。下一步,深圳市将进一步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功能在深圳公共资源领域其他交易平台中的应用,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多便利。


  ● 第三十四篇

广州全国首创“一手房带押过户”

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便利化水平

  以往开发企业进行一手房销售及网签,需先结清房屋抵押贷款并办理涂销抵押,资金压力大、过户时间长。为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便利化水平,广州在全国首创开展“一手房带押过户”,开发企业无需筹集资金结清房屋贷款,即可带押销售、网签及过户,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缩短项目运营周期,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

  一、主要做法

  (一)主动创新服务,扩大适用范围。落实《民法典》第406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的要求,在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基础上,创新开展一手房“带押过户”,对全市范围内已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的预售商品房,以及已办理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和抵押登记的持证商品房(即一手现房),当事人在完成一手房带押销售、带押网签等事项后,可以直接申请“一手房带押过户”。

  (二)细化业务组合,方便精准办理。根据《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对“一手房带押过户”业务模式详细分类。属预售商品房的,当事人一次性付款的可合并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权注销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按揭付款的可合并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权注销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属一手现房的,当事人可自由选择抵押权变更、转移模式(“一手房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一手房转移登记+抵押权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新旧抵押权分阶段模式(“一手房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设立登记”,待原贷款结清后办理抵押注销),或新旧抵押权合并模式(“抵押权注销登记+一手房转移登记+抵押权设立登记”)。

  (三)规范办理指引,高效服务便民。统一市区不动产登记标准,明确每一种模式的办理流程并提供清晰指引,方便企业群众更好获取“一手房带押过户”收件材料、办理时限、办理机构等信息,申请人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办理模式。不动产登记业务合并办理的,办理时限仅按时限最长的登记类别确定,共性材料无需重复提交。

  二、取得成效

  通过“一手房带押过户”,在开发企业不结清房屋贷款的情况下,购房人即可直接办理房屋带押网签,并办理房屋过户,有效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目前,广州已办理一手房带押销售及网签1500余套,涉及预售资金42亿元;其中办理“一手房带押过户”145套,涉及1.95亿元预售资金,偿还抵押权人1.1亿贷款,解决企业8000万元债务,实现了开发企业、购房人、抵押权人多方共赢。


  ● 第三十五篇

江门市开展涉侨投资制度改革

便利华侨华人回国投资兴业

  江门市为“中国侨都”,广大华侨华人期待回国投资兴业,但面临投资信息不对称、政务服务不便利、办事流程不熟悉等问题,为推动华侨华人投资全流程便利化、强化要素市场化支撑、激发投资市场活力,江门市深入开展省级便利华侨华人投资制度专项改革试点,通过政策解读、优化服务、产业配套等举措深入推进“侨都赋能”“港澳融合”工程,充分发挥华侨华人战略资源优势,推动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宣传推介,聚力全球华侨华人共建“新侨都”。一是找准服务对象。全省率先完成侨情统计工作,摸清掌握江门籍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华人总数及分布地区,创新建立4000多家侨资企业数据库。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在海内外大力宣传便利华侨华人投资的政策,推动央视、新华网等主流媒体和10余家海外侨刊报道解读政策,对接香港特区政府驻粤办、香港贸易发展局等在网站发布政策解读(繁体版),宣传触达用户超3.5亿人。三是创新投资宣传。面向全球发布江门市产业招商地图,举办江门市全球招商大会、RCEP合作启航发展系列活动、RCEP成员国粤商联盟成立大会等活动,成立全国首个RCEP经贸科技文化交流中心,发出全球首份华商对接RCEP经贸合作“江门倡议”,加深海外华侨华人对江门投资环境的认识。

  (二)提升服务效能,厚植华侨华人投资兴业“新沃土”。一是试点创新突破。率先在港澳设立跨境通办政务服务专区,港澳企业、居民“零出关”即可办理江门市高频服务超500项。率先推出不动产登记税证离岸远程智能联办服务模式,降低港澳居民办税成本。成立全省首个便利华侨华人投资税收服务中心和线上服务平台,为华侨华人、侨资企业提供便利化涉税服务。二是便利工作居留生活。设立境外优才就业居留服务专区,实现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业务一窗受理、证件一次办结”,办证时限从14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2022年办理外籍人才工作类居留许可349件次,其中一窗办理51件次;警种联动推动恢复国籍、加入中国国籍、港澳居民回内地定居申请等“一件事”改革。三是强化华侨权益保护。建设江门市华侨华人离岸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深圳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共同设立域外法律查明机构,创新推出“N+侨”涉侨服务模式。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正式启用,为全球华侨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国际仲裁服务。

  (三)搭建优质平台,携手华侨华人开启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一是搭建产业发展新平台。获省政府批准建设全省面积最大的江门大型产业集聚区,加快中欧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建设,成功入选2022年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名单城市。二是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复制推广广东自贸区联动发展区改革创新事项比例达85%。推动江门纳入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城市。三是助力企业增效降成本。常态化运行中欧、中老国际货运班列。江门关区培育48家AEO高级认证企业。推动企业在美国布局海外仓,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贸易。

  二、取得成效

  江门市在推进投资便利、要素集聚、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QFLP)、便利“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申办、省级“人才优粤卡”等4项省级支持事项率先落地,企业信用跨境评级互认、港澳跨境通办政务服务等2个案例入选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首批典型案例。截至2022年底,江门市侨资企业4000多家,侨资企业规上工业总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约三成,侨资企业数量占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超80%。首届粤港澳大湾区全球招商大会江门市签约项目现场签约项目数量和金额位列全省第三;江门市全球招商大会推动111个项目签约,计划投资总额超166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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