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虽挡道,调解仍前行。为充分发挥诉前调解的功能,高效化解矛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近日,夏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立足自身职能,通过线上沟通,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基本案情
2020年12月9日,原告阳江市某公司与被告山西某公司达成买卖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购买农副产品21800元,因被告未按期提供货物,经双方协商同意返还货款,协商后被告返还5500元货款,剩余16300元拒不支付。原告遂起诉要求被告返还货款16300元。
调解过程
在调解平台接到该案的调解卷宗材料后,特邀调解员通过电话联系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经过多次耐心、专业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但双方均在外地,原告更是远在阳江市。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向当事人介绍人民调解平台后,当事人同意采取远程视频签订调解协议。特邀调解员通过电话指导当事人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多元调解”进行手机实名注册,并耐心教授其音视频操作方法。待当事人手机登录后,特邀调解员利用调解平台的音视频调解功能,发起三方视频通话进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生成调解协议,待调解员签字后,直接推送到当事人手机,进行签字、确认。下载打印出调解笔录后,主审法官根据其调解意见出具了诉前调解书,全程耗时1个小时。
典型意义
该案依托诉前调解平台,使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无缝对接,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下一步,夏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改革,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落实法治保障,全力打造服务优、办事畅、效率高的服务环境,让辖区企业和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将法律对营商环境优化的保障作用落实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