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怎样更持续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更新时间:2022/2/17      浏览:

  回眸2021——中国发展改革的20个问与答

  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变得越来越好。各类市场主体数量从2012年的5500万户增长到现在的1.44亿户;营商环境在全球190个经济体中的排名,由2012年的第91位跃升到2020年的第31位。

  《2021年中国营商环境白皮书》显示,94%的美资企业对中国市场持乐观态度,中国被列为最佳投资目的地;绝大部分受访企业表示,在接下来的3年里仍有在华积极发展计划。广州、上海、深圳、北京被列为最受受访企业欢迎的投资城市。

  回眸2021,我国各地区各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新措频出,精彩纷呈。

  新气象彰显环境向好

  首先,“抢人大战”升级。2021年伊始,全国各地便开始了新一轮“抢人大战”。例如,广东省珠海市将高职以上学历人员、技工院校高级工班等毕业生均纳入人才引进范围;深圳支持港澳学生来深实习见习就业创业,为港澳考生中考报名资格审核提供便利;浙江外籍人才办理居留许可、工作许可及各类证明“一次申请、一网申请、一次办结”,2025年城镇住房保障覆盖率不低于25%,随迁子女公办学校入学率满足100%供给。

  其次,在长三角、珠三角、成渝、长株潭等重点城市圈一体化建设进程中,营商环境一体化已成为区域内城市的共识。2021年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三周年。目前,长三角高铁总里程突破6000公里,覆盖区域内90%以上的地级市,推动了人口、商品等要素快速流动;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实现了“环境标准统一、环境监测统一、监管执法统一”;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和G60科创走廊建设如火如荼。四川和重庆两省市人大常委会签订了《关于协同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合作协议》,明确将优化营商环境立法作为两省市协同立法的首个项目,协同推进毗邻地区合作、政务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纠纷解决、执法联动、司法协作等方面工作。两省市税务机关还于2021年进一步推出22项重点合作事项。2021年,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株洲市石峰区、湘潭市岳塘区三方共同签订《政务服务“跨域通办”合作协议》,该省第一批老年人优待证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等涉及人社、医保、卫健等领域的18个事项实现跨域办理。

  第三,营商环境监督职能机构化常态化,2021年多个省份选聘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帮助政府更好优化营商环境。4月9日,贵州省产业大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公开选聘的50名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颁发证件及聘书,对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服务承诺等进行监督;4月8日,青海省西宁市正式聘请27名市民成为营商环境监督员;浙江省宁波市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在宁波市检察院挂牌成立,受理市场主体反映的各级公职单位人员不正确履职、行政违纪违法违规等问题,提供投诉、受理、调解、反馈等相关服务。湖北省武汉市通报一些部门办事拖拖拉拉、手续复杂,缺乏服务意识、契约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通报个别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参与工程资金结算,以及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违规收受企业财物”等。

  新政策赋能市场主体

  谈及政策创新,首先就是国务院召开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用制度和技术办法让市场主体依规办事不求人成常态;2021年7月1日起,“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

  例如,上海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在放宽准入的同时,着力织密织牢市场监管网,通过“管得更好”支撑“放得更开更活”,实现动态监测、智能预警、快速处置,推动事中事后监管从“按事项管”向“按行业管”转变。2021年末出炉的北京营商环境5.0版改革,则以“快入准营”为目标,通过“证照分离”四扇门改革等举措,探索“一业一册、一业一单、一业一查、一业一评”新型监管方式。

  2021年值得一提的,还有竞争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所激发的市场活力。这一年,国家和相关部门两次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快修订《反垄断法》,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等6部指南,建立覆盖线上线下、日趋完备的竞争法律规则体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查处社会反映强烈的头部平台企业“二选一”垄断行为,依法解除广受诟病的网络音乐领域独家版权,严厉查处社区团购领域低价倾销、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严格审查平台企业并购案件,防止资本扼杀中小市场主体创新活力。

  2021年,《广东省进一步推动竞争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落地的实施方案》公布,将组建粤港澳大湾区竞争政策委员会,全面清理妨碍粤港澳大湾区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防止滥用行政权力通过招投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等形式排除和限制竞争行为。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微认为,一方面,要加快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通过公平竞争的规则来实现对市场主体竞争行为的有效引导;另一方面,要不断创新监管方式,严格执法,以更加有为的市场监管来护航公平竞争。

  2021年末,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在部分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作为市场主体数量较多的城市被选中,共提出10个方面百余项改革举措。改革方向直指目前国内营商环境痛点难点,主要包括:要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地方保护及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方便市场主体进入与退出;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开展“组合港”“一港通”等改革;增强涉外人事法律服务能力;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建立政府承诺合法性审查制度和政府失信补偿、赔偿与追究制度;推行涉企事项“一照通办”,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快速兑现。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负责人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鼓励和支持试点城市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推动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与用地、环评、节能、报建等领域改革衔接,强化审批数据共享;实现从下载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到异议澄清补正、合同签订、文件归档的全流程网上办理;建立破产信息共享机制,探索重整计划执行期间赋予符合条件的破产企业参与招投标、融资、开具保函等资格,加快推进社会信用立法进程。

  新目标值得更多期待

  2021年,国家对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的要求变得更为严格。国家发展改革委自2018年牵头构建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已连续3年组织开展了6批次中国营商环境评价。5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表示,将坚决斩断营商环境评价背后的“利益链条”,严禁借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之机,向地方政府、市场主体收取参会费、培训费及“好处费”“赞助费”;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的营商环境评价不设“排行榜”“奖牌榜”,更不会向任何城市、单位收取费用。这意味着未来城市营商环境评价将更加规范严谨。

  不过,有较好信誉的第三方评估结果仍然受市场欢迎。2021年8~10月份,全国工商联组织开展2021年度“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调查显示,民营企业对营商环境满意度连续3年上升。企业获得感最强、认可度最高的3个政务环境项举措分别是:税费缴纳便利、网上办事便利和开办企业便利。样本企业反映民间投资准入门槛降低最明显的3个领域是教育、医疗和养老。民营企业在银行贷款政策落实、政商常态化沟通、涉企法规“立改废”、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方面感觉获得感较强。

  企业在法治环境方面,期待进一步完善企业维权统一服务平台、建立政法机关涉企服务协调机制;政务环境方面,期待不断加大减税降费、网络办事、政策落实等力度;市场环境方面,期待在国内统一大市场建设、公平监管执法、完善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持续改善;创新环境方面,期待在高端人才引进、创新成果转化上得到持续支持;融资方面,企业对获得风险投资、政府产业基金支持有期待。

  2021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写并公开出版了《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1》,集中展示标杆城市开展的实践探索和务实举措。这份报告中参评城市范围进一步扩展至80个城市,并首次将18个国家级新区纳入评价范围,未来报告将更加注重总结提炼参评城市在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策落实方面的成熟经验做法,推动将更多改革成果上升为制度措施。

  展望2022新一年,降低民营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企业产权、保障外资企业依法平等进入已经开放的领域、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让市场主体和群众依规办事不求人,这些都是新一年的改革所向。(中国发展改革报社  记者季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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